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刊李宗瑞淫照 《中時》副總判刑定讞
3.完整新聞內文:
淫魔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案,3年前8月間鬧得沸沸揚揚之際,《中國時報》記者從網
路上取得2張外流淫照,刊登在報紙上,事後檢方依妨害秘密罪,將《中時》2名副總編輯
楊憲村、陳賡堯及社會組主任王健聖、記者陳鴻偉共4人起訴。最高法院今判4人各3月徒
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但4人都可繳10萬元換取緩刑2年機會。
判決指出,《中時》2012年8月26日以「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為標題,將2張被害人背部
半裸照刊登在報紙的頭版及3版,被控觸犯妨害秘密。至於被控性侵、偷拍20名女子的李
宗瑞,刑事部分已被高等法院合併判刑30年,其中李宗瑞被控性侵部分正上訴最高法院,
另5個因偷拍所犯的妨害秘密罪,已判刑3年2月確定,李服刑中。民事部份有18名被害人
向李求償,法院日前判李合計須賠償2945萬元,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丁牧群/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goo.gl/qt3fOv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