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5-04-29 15:34:34
簡單一個看法
今天監視器放在交通熱點上,監視的是「公共交通空間」,不是「個人隱私」
文中舉的侵犯隱私的例子都是監視個人
可是在公共空間的攝影機,側錄的對象是本不該出現停車的一個「公共空間」
而監視地方為交通熱點,並非針對特定對象或族群側錄,所以也沒有幫誰貼標籤的問題
這樣是否有侵犯隱私的疑慮?我覺得還好,要不然路上的監視器都拆掉好了
作者: leron   2015-04-29 15:36:00
測速照相機也可以拆了...今天黨工任務就是主打監視器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4-29 15:36:00
當你認為政府可以管太超過的,那天他也管你認為不超過的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4-29 15:36:00
黨工有意見就去問上面平交道那篇的法官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5:37:00
法律都說監視器沒侵犯隱私了 一堆人瘋狂跳針
作者: leron   2015-04-29 15:37:00
霸凌案的風向改變了...就改帶監視器這個風向
作者: Powertalk1 (翔)   2015-04-29 15:38:00
噓的都那幾個 一篇還噓好幾次 = = 鄉民到底怎麼了
作者: j2squared (j2squared)   2015-04-29 15:38:00
說侵犯隱私的不要搭捷運啦,到處都監視器
作者: sa12e3   2015-04-29 15:38:00
監視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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