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打定主意要用監視器 台大學者:法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5-04-29 15:32:20
※ 引述《leron ()》之銘言:
: 黨工大概只要在每篇推文下面說人柯粉
: 就可以回去交差領五百了...真的還蠻好賺的
其實禮貌生不是黨工,而是台派。
話說柯文哲也不簡單,能同時被極端台獨跟極端9.2恨之入骨:)
不過正如我今天早上說的,照禮貌生這樣講,那咱們也不用"反黑箱服貿"了,
因為如果對服貿審議全程錄影,那是"侵犯立法委員的隱私",是"警察國家";
畢竟立法委員又沒有犯罪,我們這樣去給他錄影,不是侵犯他的"自由"嗎?
更進一步說,護樹也不用護了,因為在馬路上用手機監視遠雄的舉動,
是侵犯趙大雄他們的"隱私"...
然後公車上的錄影裝置也要撤掉了,因為為了找到阿婆丟掉的錢包,
而在公車上全程錄影,顯然不合比例原則,該撤。
(至於撤了以後公車司機被打怎麼辦? 那就不干禮貌生的事了)
總之,按照禮貌生的論點,這些東西全部都要撤掉,
我們也不用抗議國民黨黑箱了,直接散夥回高老莊抱小姐了...
作者: DoraGmon (哆啦G夢)   2015-04-29 15:33:00
摸奶不就拍不到了
作者: losel   2015-04-29 15:35:00
尚市長回應一下前面的爆料啦
作者: popm (popm)   2015-04-29 15:35:00
捷運車廂一堆攝影機,侵犯正捷殺人隱私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4-29 15:36:00
.....我覺得啦抓抓 你挑李茂生應該是越級打怪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4-29 15:36:00
公車、立院、馬路口,你能分辨有什麼不同嗎?
作者: JyouItsu (MaiGo)   2015-04-29 15:38:00
你這叫無限上綱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04-29 15:39:00
你連這三者的不同都說不出 你要戰李茂生可能還要多查資料
作者: jimrex12025 (萬能麥斯)   2015-04-29 15:40:00
禮貌生講的叫舉例、反思,你講則是無限上網,董?
作者: lotuszz (lotuszz)   2015-04-29 15:41:00
李不就舉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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