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臉書附和批評 八歲童被議員告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1-28 16:05:18
※ 引述《JavaBass (搖滾工程師-賈法貝斯手)》之銘言:
: 八歲康姓男童於九合一選舉時,在親友臉書發文留言「會有報應的」,
: 女縣議員謝芳紋認為暗指她,控告男童等五人妨害名譽;
: 男童家人昨指謝女「好大的官威」,
: 謝女則說有可能是大人假借小孩之名留言,不會撤告。
人在苗栗又這麼大官威 一定是國民黨的
什麼 居然是民進黨的 這真的不是反串嗎
啊 請謝大議員不要告我妨害名譽謝謝
: 卅歲康女去年十一月廿四日在臉書發文,指某縣議員亂造謠抹黑,
: 「若妳沒中,我肯定買箱鞭炮去服務處放,祝你高票落選…」。
: 其中王女、謝男及另名康女與康姓八歲男童都在下方留言,
: 縣議員謝芳紋看到後控告五人妨害名譽與違反選罷法,警詢後函送法辦。
我看恐怕謝大議員會被法院認證 因為罪證不太充足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51194
不但不具名 先開罵的人也只說"某個民進黨議員造謠抹黑我父親"
就算這句話被認定為是影射謝大議員好了
假如謝大議員確實曾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攻擊康女父親
那麼她說謝大議員"造謠抹黑"
就符合誹謗罪的免責條件「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而且假如底下留言的人跟著罵 卻不知道是罵誰
那也很難認定他們有沒有犯意 這就跟有人罵"幹"
被告上法庭後法官說這不是對著某人罵的所以沒事一樣
等謝大議員被法院認證後 不知道會不會控訴司法不公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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