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被誣賴成兇手怎麼辦的八卦?

作者: HD0621 (HD0621)   2015-01-09 16:02:40
之前聽到朋友的案例
有一台汽車撞到機車 後 馬上轉到小巷子跑掉
我朋友當時開的車跟那台車平行
我朋友猜他行車紀錄器可能有錄到該肇事逃逸車
於是在 前面 靠邊停,順便關心一下機車騎士的傷勢
當場人蠻多,結果就有一個自以為熱心的中年婦人
一直用台語對大家喊說就是我朋友撞的,一直說她有看到
我朋友一直撇清,說有行車紀錄器可以證明,然後婦人也聽不進去
然後交通隊來 婦人還自己跑去跟警察說是我朋友撞的
最後看 我朋友的行車紀錄器 才還我朋友清白
之後警察測量紀錄現場 趁亂 婦人就默默消失惹
如果我朋友沒有行車紀錄器 就會被這個婦人三寶誣賴,然後也揮不完了吧?
有沒有 被誣賴成犯人 的八卦? 萬一當場沒行車紀錄器證明要如何自保?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1-09 16:03:00
進去吃牢飯也不錯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01-09 16:03:00
誰叫你朋友白目 愛管閒事 看到車禍 快跑阿
作者: RrEpic (Rupert)   2015-01-09 16:03:00
唉,眼睛不好年紀大了
作者: HydeTseng (H.T)   2015-01-09 16:03:00
自保就行車紀錄器啊 不然幹嘛人人都要裝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5-01-09 16:03:00
這就是為什麼這個社會會冷漠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1-09 16:04:00
告那個三寶誹謗、公然侮辱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5-01-09 16:04:00
答案就在文章中"行車紀錄器" 然後不關你的事不要停車XD
作者: scarofwind (Peter)   2015-01-09 16:04:00
起手勢 先告個誣告 毀謗 再開100萬來和解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5-01-09 16:04:00
請求鑑定啊 車上沒撞痕 有行車紀錄器也拿出來
作者: KevinLow (廢文漏)   2015-01-09 16:04:00
以後建議車子開過去遠一點停車,打電話報警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5-01-09 16:05:00
告她誹謗
作者: sionxp ( )   2015-01-09 16:05:00
我都不管閒事
作者: eu3 (^^)   2015-01-09 16:05:00
真的要裝記錄器 現在檢察官很多都是垃圾到時候起訴你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1-09 16:05:00
婦人都報警了 明顯有誣告嫌疑囉
作者: eu3 (^^)   2015-01-09 16:06:00
全台灣檢察官垃圾太多法官就不用說了……
作者: s088037 (大鼻)   2015-01-09 16:06:00
裝個病就保外了,怕什麼
作者: ggtp (Nothing But)   2015-01-09 16:07:00
馬上告那個三寶阿
作者: jimmy00520   2015-01-09 16:08:00
告那個3寶阿 垃圾
作者: SuperUp (( ̄▽ ̄#)﹏﹏)   2015-01-09 16:08:00
衰 遇到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
作者: jimmy00520   2015-01-09 16:11:00
還好有裝行車記錄器 不然遇到這種的就麻煩了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1-09 16:12:00
之前在路口對向有個高中生騎腳踏車闖紅燈 我左轉他急煞
作者: sinon2mayday (公館金城武)   2015-01-09 16:12:00
是我絕對告死那個婊子
作者: gamania5972 (C'est la vie)   2015-01-09 16:12:00
告婦人+1
作者: ggly (李酒酒)   2015-01-09 16:15:00
告她+1
作者: popstarkirby (有梗的POP)   2015-01-09 16:16:00
這種婦人最後就算被打臉也只會講一句拍謝唷 看錯
作者: pfory   2015-01-09 16:20:00
媽媽嘴那個金紙店老闆娘,後來也沒事啊
作者: MangoTW (不在線上)   2015-01-09 16:21:00
這種歐巴桑真的是台灣亂源
作者: Charleston   2015-01-09 16:22:00
有些人就是會為了滿足自以為是的正義感,幹下不義的事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5-01-09 16:26:00
反告三寶誣告 不過下次這種意外現場還是要『自然離開』
作者: blacksun998 (JMe)   2015-01-09 16:27:00
找那婦人出來談 然後輾過她 然後上香時說:對我輾的
作者: hyjoly (111)   2015-01-09 16:37:00
不管怎樣也不用嘲諷原po朋友吧 如果我是受害者因為他的熱心找到肇事者也是好事一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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