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esman1214 (yes)》之銘言:
: 這篇鄉民智商.....
: 搭配玩具作兒童廣告行為,這點早就被批評了(美國)
: 原因就是這是一種很缺德的事情
: 速食=高熱量食物
: 把兒童當作行銷工具,作置入性行銷,等著他們父母掏錢買垃圾食物
: 為了營業額,不管兒童的的健康
: 連鎖速食店一樣有各種法定添加物啊,營養個屁
: 鄉民真的當速食是健康食品?
檢討鄉民智商前還是先檢討一下自己的吧
高熱量食品又怎樣 哪家人不會作油炸物給自己孩子吃的再來說嘴吧
用法律去規定合法範圍內的食品販售方式 其實是一種很莫名其妙的專制作法
是因為歐美保護孩童到病態的程度 才會有人覺得這種規定合理
不然乾脆把各種料理油品都查禁掉不得使用算了
今天我們支持這種作法 到最後只會成為政客收稅的好藉口
政府已經準備好收大家的稅囉~!
台灣人太胖! 立委擬草案課「高糖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709/430442/
最後補充一點 如果法律規定垃圾不能打廣告
哪麼先規定政客不準買電視廣告吧 我覺得政客的那些電視廣告比速食還沒營養
像是有個"我們準備好了"的廣告 哇靠 那個真的是成功推銷垃圾商品的模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