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助理變竊聽案被告 柯辦批檢察官意圖影響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4-11-23 07:27:25
※ 引述《tedpc (cpdet)》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風傳媒
: 2.完整新聞標題:
: 助理變竊聽案被告 柯辦批檢察官意圖影響選舉
: 3.完整新聞內文:
: 針對柯辦遭竊聽疑案,檢方要求傳訊柯辦政策部幹部彭盛韶,要求彭以3萬元交保,遭彭
: 拒絕,柯總幹事姚立明晚間舉行記者會,質疑檢察官是否要連結柯辦有人被交保,意圖影
: 響選舉,姚除強調,柯辦不容檢察官操作案件,更質疑檢察官「為何我們說他可能是操作
: 司法案件,是請問他,3萬元交保原因何在?什麼罪名?什麼罪證?有任何一個人指證他
: (彭)嗎?」
: 柯總部晚間緊急舉行記者會,說明柯營立場,彭的上司,柯營政策總監張景森也在臉書貼
: 文聲援「這個檢察官更奇怪,被害者居然變被告,沒有任何事證可以證明彭有涉案,卻硬
: 要他三萬元交保,難道只是要讓社會感覺他有罪嫌?但小彭深知自己的清白,拒絕交保。
: 小彭,有種!我們支持你。該是我們站出來的時候了!」
: 姚表示,昨天檢察官聲押,卻被法官一巴掌,連交保都沒有就請回的兩位業者,根據媒體
: 報導,法官判定沒有任何罪證,但彭卻被檢察官要求要交保,不知天裡何在?「檢察官對
: 外放話說有業者自己承認,但法官不給他交保,請他回家,這法律上合乎邏輯嘛?且兩業
: 者沒說跟小彭在一起阿?」
: 姚強調,不希望以交保釋放彭來向外傳遞訊息,以柯辦有人交保影射柯辦可能有人涉案,
: 這種訊號傳出去,既不道德,也不負責任,甚至應該被譴責。「如果有任何證據,請檢察
: 官出來宣示,就支持他偵辦下去,否則要求他長官,嚴格拘束有關人不要干涉選舉,在最
: 後一個禮拜的階段。」
: 姚表示,根據律師傳來的訊息,彭自認無罪無端受到牽連,且檢察官毫無人證、物證,彭
: 拒絕交保,要求無保釋回,柯總部也相信彭姓同仁清白,也全力支持他為自己的權利奮戰
: 。
: 姚也質疑,彭拒絕交保,卻有媒體先打跑馬燈,但彭從來沒答應3萬塊交保,「他沒同意
: 過,這就是問題」「今晚我們看檢察官怎做,檢察官要有證據就拿出來,如果真的小彭涉
: 案,我們看檢察官怎麼論告他。」
: 姚立明強調,根據律師傳來訊息,檢察官沒有人證、沒有任何人指控,兩位業者也沒有任
: 何人指控,沒有指紋物證指控,檢察官詢問中,也沒有任何指責,提供證據,「沒東西可
: 問,就要三萬元交保,好像是隨手。」而且為何在半夜12 點半,才通知彭出庭,十二點
: 半,事實上,10天前,柯營就把彭的通訊電話通知檢察官書記官、也說明彭是透過哪位先
: 生(王龍寬律師)找到兩位業者,「這麼清楚的,如果小彭有問題,我們幹嘛主動呈報,
: 且拖延 10天忽然傳他,有任何法律理由嘛?」更何況王已在媒體對外說了(介紹業者給
: 彭的過程),律師已成彭的證人,檢察官沒參考這證人,他認為,非常不友善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8Vs5
: 5.備註:
瀆職罪
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
處罰者。
這部份要等被告被起訴後才適用,如果什麼證據都沒拿出來,硬要把人列入被告,那確實
有很大的問題
至於意圖使人不當選則是屬於傳播方面的問題,大概不適用檢察官的操作手法
作者: abscented (心之所向 素履所往)   2014-11-23 08:27:00
符合黨意 沒有瀆職
作者: newtonyd (newtonyd)   2014-11-23 08:46:00
這個"職" 大有學問 鷹犬的職務是什麼?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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