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選北市 竟用替代役男輔選

作者: peermyheart (澄心)   2014-07-23 13:42:25
整理一下法規和函釋得出
研發替代役不屬現役軍人
http://www.nca.gov.tw/web/pg-c-1-view.asp?id=35&gr=0&kw=&pg=19
係屬依法履行兵役義務,同時1)與國家間具有「公法關係」之役男身分
2)與用人單位間依法具有「僱傭關係」之員工身分
http://www.nca.gov.tw/web/pg-c-1-view.asp?id=483&gr=5&kw=&pg=1
但又不是正式公務員然前兩階段(一年)可計入公務員年資
http://www.nca.gov.tw/web/pg-c-1-view.asp?id=35&gr=0&kw=&pg=19
http://kpd.kcg.gov.tw/archiveInfo.aspx?s=C0C51E07E3DB24FE
所以不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範圍
亦不算憲法中的現役軍人,只具有與國家之間公法關係下的役男身分在一般公司上班
也就是說服兵役不一定要做軍人,當勞工也可以
然後好像也沒有一個特別規定要研發替代役政治中立
只在《研發替代役甄選訓練服役實施辦法》第13條有說服勤管理依用人單位規定
然後不管內政部還是役政署出來喊替代役男應政治中立
也是基於兵役法第二條規定,替代役役男應不分黨派,依照各役別的法令規定執行勤務。
阿那太好了,基於不分黨派的立法精神
柯文哲就無黨參選阿,參選(為公民發聲)是他的飯後娛興節目不行嗎!?
回到正題,好像還真的沒有一個法特別規定到研發替道義需要政治中立
只有規定在服勤管理上依各用人單位規定
作者: seanww (seanmm)   2014-07-23 13:43:00
前面有專業打臉文 樓下補連結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7-23 13:43:00
XD
作者: Jason0813 (今年結婚搶紅包的人太多)   2014-07-23 13:44:00
這樣就清楚多了 讓所有候選人都能依法申請役男輔選
作者: lusitani (http://0rz.tw/AWDu5 )   2014-07-23 13:44:00
以前就有公司吧國防役派去中國大陸了XD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3 13:44:00
不行的喔!只要是選舉行為都是不行,但其實根本沒什麼罰則,出不了大事
作者: pj721911 (pj721911)   2014-07-23 13:46:00
是輔助國民黨以外的參選人就是違法,689:柯文哲,下台!?
作者: locos (我要努力)   2014-07-23 13:46:00
替代役對社會有什麼貢獻?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7-23 13:46:00
這篇清楚
作者: taimu (?)   2014-07-23 13:46:00
只對公務員有貢獻
作者: rtwodtwo (阿災)   2014-07-23 13:47:00
不行是哪一條法律?
作者: locos (我要努力)   2014-07-23 13:47:00
609:幫助dpp的行為一切合法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4-07-23 13:48:00
好險柯p無黨無派~
作者: EddiePENG (彭魚厭)   2014-07-23 13:49:00
感謝你為遏止潑糞歪風搜集資料,辛苦了
作者: bbsterence (山治)   2014-07-23 13:49:00
有啥好奇怪的?軍中很多長官都免費幫KMT助選!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4-07-23 13:50:00
呼~~ 還好柯P沒加入DPP 這下放心 不用被抓去勞改了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3 13:50:00
沒法令是條例,也沒設什麼罰則,大多息事寧人要你寫報告或調職,如果是派到公司的,基本上公司除非很明顯不滿,不然應該不會動作
作者: SuperUp (( ̄▽ ̄#)﹏﹏)   2014-07-23 13:51:00
KMT的做為真是愈來愈下賤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4-07-23 13:51:00
哪天你上救護車 在車後為你救護的可能就是消防役男 恭喜
作者: EddiePENG (彭魚厭)   2014-07-23 13:53:00
蛆蛆好可憐,好不容易找到作文章的地方又幻滅了
作者: oscarss07 (XDOrz)   2014-07-23 13:54:00
某黨只會極盡抹黑 查明真相後又裝作沒事一樣
作者: darkbishop (自由山丘上的春樹)   2014-07-23 13:55:00
紅明顯 垃圾糞蛆就是該死 狗娘養的畜牲
作者: penny1119 (cwhan)   2014-07-23 13:56:00
某狗黨真是垃圾
作者: hongtm (台灣加油)   2014-07-23 13:57:00
老k不抹黑就不是老k啦
作者: qwnba (LALA)   2014-07-23 14:01:00
所以是那一個條例 可否分享一下 不然又會很多人曲解了
作者: loxlox (Feon)   2014-07-23 14:01:00
壹週刊報的 又干KMT屁事 當初綠卡和現在潘世偉不是討論的很爽?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4-07-23 14:08:00
不是用無黨無派分的啦!很多人都脫黨參選,這樣不就規避了?
作者: haniah   2014-07-23 14:11:00
小二真的應該過來看這篇 不然一直活在自己世界也不是辦法
作者: qwnba (LALA)   2014-07-23 14:14:00
所以重點在於到底那一個條文明確規定研替要行政中立? 沒有人提的出來嗎?
作者: Jassss (Jass)   2014-07-23 14:15:00
ㄊㄨㄟ
作者: soem (流水)   2014-07-23 14:18:00
唯一稱得上相關的只有罷免法第77條吧,其他都沒規範行政中立
作者: newstarisme (Say it's forever)   2014-07-23 14:58:00
役政署出來說要換人就證實了國民黨是不甩憲政體制黨國不分的垃圾骯髒政黨
作者: pccheni (十月圍城)   2014-07-23 14:58:00
碼娘養的黨工蛆又出動了
作者: Nicemaker   2014-07-23 15:27:00
感謝整理,不然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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