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私募基金發行

作者: Viannet (毛)   2018-12-05 19:11:16
各位大大們好,
小弟有些新手問題想請教。
1.
如果我想發行一個私募基金(非詐騙),
而對象先暫訂為周遭的親朋好友,
請問這個行為在台灣是否合法?
2.
「不能公開向不特定人募集」的這個分界點要如何界定?
例如若我辦一個講座,其主題為「XXX趨勢分享」,
爾後在演講中募集資金,這樣算違法嗎?
3.
是否需要向台灣什麼機關報備?
4.
雙方簽訂的合約是否即為圭臬?
即 台灣法律是否會不同意某些合約條款?
5.
公司成立在境外是否有其必要性?
作者: hirono (我在飛)   2018-12-05 20:21:00
我只知道沒有履約保證很容易就走向違法吸金...金管會你可以問問
作者: pupuliao (pupu)   2018-12-06 11:56:00
你應該直接去問律師 不然合約書 你打算怎麼生出來
作者: toby4848 (ㄚ居)   2018-12-06 19:26:00
印象自然人是不具資格成立基金你的狀況可以走信托方式
作者: Viannet (毛)   2018-12-06 21:21:00
感謝!我去查查看信託以及花點錢諮詢一下律師
作者: wadekimo (Tu m'aimes?)   2018-12-06 22:14:00
只要是叫做基金,不管公募或私募,就只有投信公司可以做
作者: j2708180 (JaJa)   2018-12-08 15:36:00
名義借錢 利息2% 無擔保
作者: ktan (赤貧)   2018-12-08 15:39:00
就借錢,月付年付利
作者: z71954011 (小寶)   2018-12-08 16:53:00
成立投資公司還比較有保障
作者: shihchinlun (stone)   2018-12-11 21:56:00
成立投資公司,讓要加入的人入股不然你不可能成立投信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