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海外所得匯回所得稅問題

作者: chairman (無止境的奮戰)   2021-02-22 15:51:25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疑義解答,其實很多之前討論的問題都已經有解答
啦,如下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download?sid=13a1727499e00000daee2b61318
c8e5b
個人所得部分可以從第46項開始看,跟海外投資所得有關的可以看60項。根據第60點,
海外投資實現獲利後匯回台灣,如果不能證明原始取得成本,可以用實際售價的20%當
作獲利來計算所得,這一項的第三款也寫明了如果國稅局查到的實際所得比較高的話,
國稅局也可以用他們查到的為準。但是考慮到海外加國內所得必須要高於670萬才會課稅
,以退休後基本上每年賣出一定ETF股數實現獲利並匯款回台做生活費的狀況下,大概抓
不匯回超過600萬就不會有問題。假設匯回600萬本利和的話,我會直接申報20%為獲利
來報稅,因為國稅局在這種狀況下沒有道理要再去追你國外券商的實際成本,就算匯回
的600萬全視為獲利好了,一樣是不需要繳稅的,我不認為國稅局會在不能追繳到更多稅
的前提下浪費人力去追小戶的原始投資成本。
所以,海外投資匯回會有繳稅問題的基本上會是必須一次匯回上千萬的大戶,小資族真
的不用太擔心。
※ 引述《office97 (97辦公室)》之銘言
: 剛好看到這篇文章,分析的很仔細,提供大家參考
: https://ribtw.blogspot.com/2015/01/Alternative-Minimum-Tax-and-Foreign-Inc
ome.
: html
: 有人確認過[每年年底一賣一買]實現成本,是真的可行的嗎?
: 如果國稅局其實就只單純看你匯出跟匯入的差額,匯入當年認定為海外所得(扣除若
干年
: 前匯出的原始本金),這樣一來[每年實現成本]不就沒有意義?
: ※ 引述《iPorn (iPorn)》之銘言:
: : 海外所得要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 : https://reurl.cc/NXRMDq
: : 按照申報表填寫說明
: : https://imgur.com/KBQWSaH
: : 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如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A51)達新臺幣100萬元者)
: : 但是申報戶基本所得額在670萬以下者
: : 不必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作者: pineapple530 (BeeChen)   2021-02-22 15:57:00
我認為的確不用太擔心,我是根本不擔心!但是要注意國稅局還是有可能會追查哦!這個也不是浪費人力,這就是他們的工作,國稅局可以直接發公文請你來說明或許這個很看運氣吧
作者: chairman (無止境的奮戰)   2021-02-22 16:03:00
發公文就發公文啊,如果當初匯款水單就是找不到,券商也沒保留,那沒有就沒有嘍,國稅局要把那600萬全列入所得也行啊,還是一毛稅都不用繳,國稅局真的會做這種吃飽沒事幹抓小戶來玩又收不到稅的事情?我是很懷疑啦,不過如果國稅局真的那麼閒,那我也認了
作者: iPorn (iPorn)   2021-02-22 16:07:00
稅捐稽徵法第21條: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七年。在核課期間內未經發現者,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
作者: pineapple530 (BeeChen)   2021-02-22 16:09:00
也是嘍~不過我今天申報所得稅報錯國稅局都會寄掛號給我了…公務人員很奇葩的
作者: iPorn (iPorn)   2021-02-22 16:09:00
超過7年的收入只要稅捐機關沒有發現,以後發現免補稅免罰.無論如何 券商單據都保留起來最妥當
作者: chairman (無止境的奮戰)   2021-02-22 16:12:00
樓上i大,我是覺得都要按規定申報喔,只是每年不需要匯超過600萬的小戶來說,真的不需要太擔心課稅的問題就是所以前面文章講的每年洗成本甚至開公司等等,那些是每年要匯千萬回台的大戶才需要考慮的問題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2 16:19:00
對啊 我早就說了 穩穩一年回來個五六百萬就沒事了但本板某些專家就是喜歡把簡單事情複雜化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2-22 16:27:00
怪了 一年匯個20萬美金不夠嗎 是有多會賺
作者: chairman (無止境的奮戰)   2021-02-22 16:28:00
樓上m大,所以我看了前面文章覺得非常驚奇,原來板上都是身價數千萬的大戶,所以討論這麼熱烈XD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2-22 16:38:00
我在投資版很無名吧 你是?
作者: Stellvia ( )   2021-02-22 16:44:00
要匯20萬鎂回來有這麼簡單嗎?前面都沒申報的前提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2-22 16:45:00
就算全部都算獲利還是免稅啊申報應該是你要爆大量 一次回來五千那你5000/660 自己算一下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21-02-22 16:48:00
概念就是不要超過670萬而已 你0成本也沒差你要匯回來10 20年 670萬 才要去想節稅的方式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2-22 17:18:00
一年20萬美金... 還不夠台北房子頭期款啊...去年2020大行情 海外投資賺超過670萬的人很多啦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1-02-22 18:35:00
ryanchiang70就假設獲利兩億,就按他的假設回答。至於他到底有沒有賺到兩億,無足深究。
作者: seohyunfans (芋頭╭∩╮╭∩╮)   2021-02-22 19:09:00
洗成本不就是看好自己的標的嗎 不想錯失能持續成長的部位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2 21:01:00
板上這麼多人覺得自己只剩一年壽命嗎?一年六百不夠就第二年再匯啊,要買房頭期款不夠,匯超過670,那也是超過的部分才課稅,稅率算一算也沒多高,除非你是要買信義聯勤甚至陶朱隱園,頭期款要幾千萬甚至好幾億,但我相信板上應該是沒有這種人吧?假設兩億要匯回來,那真的要考慮設境外紙上公司
作者: billone   2021-02-22 21:32:00
我如果能賺兩億,就會賺4億、8億、16億;那幹麻回來?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02-22 21:52:00
沒人知道明天先到還是意外先到通常老了也不會通通匯回來 海外一定超過一千萬 因為你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多久
作者: peterkan (Peter)   2021-02-22 22:19:00
為什麼有人一直以為匯了超過670萬就會被課稅?怎麼不用報稅軟體自己算看看就知道要被課稅差了多遠.也不用在那邊算獲利多少,用標準計算即可.
作者: ck326 (傑洛米零)   2021-02-22 22:27:00
億來億去的還是找專業人士幫忙規劃一下吧百萬等級就隨意了吧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2-22 22:54:00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是有可能必須一次匯回,如癌症復發,而身體已無法負荷足以殺死癌細胞的化療劑量,海外卻尚有數千萬元時。另外就是國稅局一概推計20%獲利,以長期投資來看實在過低,有失公平合理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2 23:55:00
樓上那種情境還在在意幾百萬的稅的話,真的是把錢看的比生命還重呢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2-23 00:08:00
當初如果固定一段時間重置成本並保留證據,一次匯回時一毛都不用繳更何況國稅局若要調查,沒人想在那種情境下還要應付國稅局
作者: chairman (無止境的奮戰)   2021-02-23 00:51:00
樓上b大,我覺得假設20%獲利蠻合理的耶,被動指數投資人其實還是佔所有投資人的絕對少數,主動投資人長期下來賺賠相抵,說不定20%還高估了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2-23 01:12:00
若以投資20年來說,獲利20%不就等於每年賺不到1%?多數人的報酬有這麼慘嗎?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02-23 01:52:00
主動投資沒有那麼不堪 應該還是要以大盤平均來考量如果一個人從20歲到開始每年存100萬到50歲 股市平均報酬率用8%計算 那他50歲可以有1億多 接著沒收入只用原資金再滾30年到80歲 總資產變成10億多 你說要不要考慮稅務問題?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3 04:20:00
我比較關切每天健身會不會變成超級賽亞人的問題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2-23 04:20:00
一年20萬獲利,我覺得好多喔QQ
作者: wr (~~)   2021-02-23 08:34:00
每年600萬生活費對99%的人來說都綽綽有餘如果嫌600萬太少匯到死都匯不完 那種人也不該在這邊尋找答案了就算要買房 提前個一兩年匯回也就夠了
作者: kichikuou (鬼畜王)   2021-02-23 11:22:00
這邊動不動就遺產稅,不然就匯回所得稅的,每個都億萬大戶我小戶自認有點閒錢,但也沒有每年匯六百萬回來的實力,只能跟各位大戶說聲佩服佩服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3 12:02:00
賺很多換成比特幣轉回台灣再變現就好,根本不用課稅,一堆大陸人都這樣作而且根本查不到,因為政府也不承認比特幣是要如何課稅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2-23 12:06:00
台灣兌現管道要實名喔洗錢防制法15條了解一下…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2-23 12:52:00
從發病到死亡可能來得很快,也可能五、六十歲死亡就突然降臨,未必有那個時間給你分批匯回;另外美國非定居者的遺產稅免稅額只有6萬鎂,起徵稅率為18%,不必到億萬大戶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2-23 12:57:00
能合法繳稅其實都還好 最怕還是被當洗錢卡住動彈不得...
作者: jpteru ( )   2021-02-23 13:22:00
真要買房頭期款600 剩下貸20年 匯回來每年600不夠嗎?我有兩億就先去爽一陣子惹 這問題根本就超小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2-23 13:34:00
一年賺超過670萬的 買台北市7000萬不過分 高價住宅限貸六成 自備款2800萬起跳 含裝潢至少要準備3000萬
作者: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3 15:06:00
一堆人很奇怪,幻想一下自己30年後是億萬富翁不行嗎?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3 15:06:00
你一年匯個1500萬 稅=(1500-670)*0.2=166166/1500 = 11.1% 這稅率還不夠低? 到底有多貪啊
作者: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3 15:07:00
難不成要幻想自己30年後還在超商打工,稅務甚麼跟我無關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3 15:08:00
原來是幻想的部分啊 失敬失禁 抱歉打擾了 請繼續幻想推文講比特幣的很明顯不懂....不要誤導別人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3 15:19:00
台灣有專門收購的幣商,根本沒有透過交易所,請問是要如何申報,自己不懂就不要以偏概全
作者: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3 15:20:00
一年投100萬,年報酬6%。30年後就有7900萬對GG發哥工程師應該不難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3 15:24:00
走OTC交易還以為自己聰明 呵呵 你最懂 就不要到時被抓然後補稅加罰款
作者: ENEP (Moo)   2021-02-23 17:24:00
不懂不要以偏概全 ㄏ 對岸回來是不得不走這種方式 正常的海外投資有明的匯款紀錄為何要走這種管道? 更不要說BTC波動大到可怕 真不懂推BTC的在想什麼
作者: tomap41017 (絕夢)   2021-02-23 19:48:00
推樓上,真的是想逃稅瘋了
作者: kichikuou (鬼畜王)   2021-02-23 20:29:00
原來一切都是幻想,失禁失禁,那就繼續做夢,夢裏什麼都有哎呦,打錯,是失敬失敬,一時被幻想驚嚇過度,打成尿失禁
作者: dryob (dryob)   2021-02-24 00:21:00
otc也是走穩定幣啦 何苦拿btc來otc
作者: wade00123 (DCA)   2021-02-24 08:25:00
比特幣這招其實不錯R
作者: wr (~~)   2021-02-24 08:31:00
比特幣是中共打來時的預備貨幣 有可能比黃金好用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2-24 08:32:00
我們平民百姓最好還是正規管道 能節稅就做 不能就繳不然出事沒地方哭戰時還是黃金有用啦 比特幣流通性太差 驗證也比較麻煩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4 09:04:00
比特幣還好吧,漲10倍回檔20%再怎樣都是一項好的投資,貧窮真是限制想像戰時實體黃金帶走會被政府強制徵收或是被搶,btc這種看不到的東西反而更安全,一堆的思維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2-24 09:12:00
戰時的問題不是資產轉移而是物資取得阿 怕台灣經濟體系不可回復 就留部位在國外 你覺得用黃金換物資簡單還是比特幣? 用比特幣不如用美金現鈔…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4 10:02:00
OTC的風險是credit risk 跟你用USDT還是BTC無關我從BTC不到一萬就開始買了 加密貨幣板我不敢講 在這個板我一定比各位懂啦 真的發生世界大戰 你的BTC是要放在冷錢包還是交易所? 這就是一個大哉問了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4 10:29:00
otc確實有信用風險,但有作生意都知道現在一堆人直接去銀樓兌換或是在警察局作面交,根本沒人敢搞怪
作者: pineapple530 (BeeChen)   2021-02-24 10:31:00
結論:資產有到一定規模,附帳單再來發問。或付費去找稅務會計師。免費的最貴,不要在這裡問鄉民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4 14:17:00
笑了 警察局你敢面交六七百萬? 你不怕警察當場關切你在洗錢? 還是你都只做過幾萬塊的交易? 那根本就也不用避稅了啊 在那邊雞同鴨講
作者: chien703 (舞風)   2021-02-24 19:33:00
覺得一年600不夠的 應該去找專業人士諮詢 不是看PTT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5 10:57:00
警察局有面交過4條黃金啊~也是6百萬現金以上啊,警察局也沒多說什麼啊~面交很正常啊,自以為是全台灣賣刷卡變現;當鋪;銀樓都是地下匯兌,很多東西有需要講那麼清楚嗎?很多東西本來就是遊走法律邊緣,正常管道就是乖乖繳稅,要漏稅不繳你就要想辦法無法舉證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5 11:34:00
笑死,我在講現金你又扯黃金違法的事情沒人抓不要以為那就是合法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5 12:17:00
笑死你,從頭到尾都沒說是合法不要一直再那邊腦補這種本來就是遊走法律邊緣,無法舉證就算有人檢舉,當舉證無法成立就不是違法而且哪有扯黃金,我出4黃對方給我6百,然後警局當場用點鈔機點錢請問這有如何舉證,我收購黃金跟很多人收(根本沒有紀錄)我出貨給特定人(現金交易)然後收到現金存銀行保險庫,誰知道我多600萬現在一堆銀樓把原本外幣兌換跟黃金變成比特幣交易兌換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5 12:38:00
好好好 你繼續走你的非法途徑 反正死的又不是我 笑死而且會蠢到買實體黃金的人我能說甚麼呢 呵呵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2-25 12:58:00
大額現金交易現在都要通報 不管是拿去存銀行 買房子買車子 都要申報所得來源 超過50萬就要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5 13:28:00
有些人就覺得沒被抓到就不用啊 完全沒有法治觀念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5 14:19:00
大額購買要申報,去百貨公司貨到買13支IPhone 超過50萬付現金哪有在登記不要亂誤導好嗎對老一輩對數位貨幣不能接受,都是用黃金當作資產轉移好嗎,雖說畫也是一種,但畫在台灣不好處理,另外禮卷也是,沒有那種好那種不好,再者在邊是在討論,不要用一種絕對就是這樣,沒有第二條路,人生本來就存在無限可能,也不用藉由貶低別人,證明自己多厲害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5 16:14:00
天啊 你買iphone有發票好嗎? 舉這種例顯示程度實在是..而且我都不知原來指出他人行為可能違法是貶低了 呵呵
作者: wr (~~)   2021-02-25 16:39:00
資產異常增加都會被查 不然我花一千萬跟我小孩買一支筆就好這樣還繳啥贈與稅 都說是買賣不就好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2-25 16:47:00
一千萬買筆 改算所得稅 XD
作者: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21-02-25 22:10:00
現在只要大額現金進出銀行,銀行都會追問要申報
作者: ENEP (Moo)   2021-02-26 00:26:00
第一次看到有人要把有帳的合法投資獲利流入地下管道再想辦法洗出來 就只為了逃稅 被抓到可能可不只逃稅 還可能加個洗錢只能給他四個字 好自為之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6 08:08:00
洗錢防制法第二條1,2,3項寫的很清楚洗錢=犯罪所得,你想被用洗錢定罪是不是高估自己,不要自己想,規定法律寫得很清楚參考107.11.7修正條文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6 09:17:00
你逃稅不就是犯罪了 邏輯真的很差....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6 09:38:00
洗錢防制規定寫得很清楚,犯罪,代表是已經經法院認證犯罪才會有洗錢,因果關係是這樣,你上面是,漏稅-未被判刑或在途=洗錢,自以為是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6 11:22:00
好啦好啦 你快點去用洗錢的方式逃稅 加油你那種歪理去跟法官說看他會不會認同 XDDDD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6 12:40:00
阿就抓不到啊~要如何去法院,天真耶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1-02-26 16:59:00
自己要逃漏稅沒人擋,不用到處說,洗錢防治所稱特定犯罪包含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42條啦,逃稅也是洗錢防制管制範圍
作者: ENEP (Moo)   2021-02-26 17:17:00
也不用自以為是的解釋法條 修文後 犯罪所得不需要經有罪判定才能認定 自己都提了修正條文還不知道這個修正重點嗎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21-02-26 17:28:00
無法舉證就不會成立,全部現金交易再入保險庫,根本沒透過金資中心,是要如何舉證逃稅,從頭到尾都沒證據,只會變成誣告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6 20:37:00
誣告wwwwww 原來是法盲啊真好奇都從哪裡補充法學知識,一知半解真的很可憐
作者: lafayee (Lafayee)   2021-02-27 10:36:00
一堆低端仔在嘴炮 夢裡什麼都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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