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海外所得匯回所得稅問題

作者: iPorn (iPorn)   2021-02-21 19:02:45
海外所得要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https://reurl.cc/NXRMDq
按照申報表填寫說明
https://imgur.com/KBQWSaH
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項目(如每一申報戶全年海外所得(A51)達新臺幣100萬元者)
但是申報戶基本所得額在670萬以下者
不必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
作者: maplefog (楓霧)   2021-02-21 20:11:00
感覺很矛盾 超過100萬要申報 但是不用填寫申報表
作者: jerrychuang (kk)   2021-02-21 20:14:00
如果想要匯回台灣,不管多少都申報吧,可以減少日後一次匯回的麻煩。我現在就很後悔沒有一開始就申報
作者: szuhan520 (szuhan)   2021-02-21 20:58:00
可以請問J大後悔的理由嗎~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2-21 21:27:00
不是超過100萬要申報,是海外所得超過100萬才要計入
作者: iPorn (iPorn)   2021-02-21 21:28:00
如果基本額超過670萬但是海外收入不到100萬 那麼海外收入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2-21 21:33:00
舉個例,如果你綜合所得淨額600萬,海外所得90萬,因為海外所得小於100萬,即使合計超過670萬,也不用申報個人所得基本稅額所以邏輯是,先看海外所得有沒有超過100萬,有超過才需計入基本所得,沒超過就不用,這時如果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超過670萬,就要申報個人所得基本稅額,就超過670萬的部分繳20%的稅(不過如果這個數字比你原先繳的綜所稅低,那就不用繳)
作者: maplefog (楓霧)   2021-02-21 22:12:00
還是同意J大說的都申報 以後匯回來超過比較沒爭議
作者: tomap41017 (絕夢)   2021-02-21 23:07:00
都申報免麻煩+1,反正我有憑有據
作者: boombastick (快樂很容易~)   2021-02-22 00:27:00
都申報也要有實現的動作才能申報,所以每年還是要做一次洗成本的動作然後申報才是。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2-22 04:30:00
r大寫得很清楚,但我應該也會全部申報,怕被查稅就麻煩了
作者: jerrychuang (kk)   2021-02-22 06:30:00
因為後來一次匯回只敢匯之前申報的金額,沒申報的就不敢匯
作者: dophin332 (...)   2021-02-22 06:33:00
想請問洗成本實現要怎麼操作?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2-22 06:36:00
就有賺的部分,賣了馬上買回來實現獲利 然後把成本墊高讓獲利平均分布在各年度
作者: boombastick (快樂很容易~)   2021-02-22 07:43:00
就把股票賣掉再買回來啊,海外券商沒有手續費,所以會有買賣價差的損益,我是賣VTI買VT,把成本墊高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2-22 10:02:00
大家真的很喜歡浪費時間在海外券商洗成本呢 怎麼勸都勸不聽 呵呵
作者: AFP (國文好難)   2021-02-22 10:13:00
除非是做短線交易,不然AMT這問題,資產超過1.5億NTD再來煩惱
作者: chujoseph (人生...永無止盡..旅行)   2021-02-22 13:08:00
奈米戶根本不擔心這問題
作者: chairman (無止境的奮戰)   2021-02-22 13:25:00
板上一堆每年匯回上千萬的神人才有這種煩惱 真是好生羨慕
作者: ken812025 (右名)   2021-02-22 15:05:00
有效就是有用 沒用才叫浪費 呵呵
作者: dongy (孤星...)   2021-02-22 15:20:00
100萬以內不用申報,以後匯回應該可以用每年100萬的額度算獲利吧!是國稅局自己說可以不申報的
作者: pineapple530 (BeeChen)   2021-02-22 15:26:00
加上你的所得淨額總共不要超過670就好了當然我指的是你只有海外所得跟綜合所得淨額這兩種這麼單純而已的話
作者: ken90007 (hirohito)   2021-02-22 15:37:00
之前有看過一說,未申報的部分會處罰所漏稅額的n%。但因為小於670萬的稅額是,0 x n%還是0。這種情況未申報並不會真正產生懲罰。
作者: pineapple530 (BeeChen)   2021-02-22 15:47:00
再補充,不是匯回的金額,是實現所得的金額
作者: carava (我愛旅行)   2021-02-22 18:54:00
有個疑問,如果把海外投資整個移回複委託,應該不會被課稅吧?
作者: The4sakenOne (透明人間)   2021-02-22 21:50:00
錢突然冒出來 國稅局怎麼可能不問有沒有贈與問題 國外有沒有完稅證明 獲利實現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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