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

作者: jrmy (phecda)   2021-01-20 11:07:43
參考我自己在 2016 的文章補充說明一下:
1. 確定免美國遺產稅的,是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共同基金。這是美國稅法明確規定,可參
考 Charles Schwab 的網站;(如台灣的投信公司在台灣發行的基金及上市的ETF)
2. 成立台灣公司投資美股,開立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會有台灣
所得稅及遺產稅
3. 成立境外公司,開立 OSU 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可能會有台灣
所得稅及遺產稅 (依尚未開始實施的所得稅對境外公司實際管理處所的規定,視為台灣公
司;國稅局也有可能直接實質認定為台灣公司)
4. 信託 (例如透過銀行設立信託買美國股票)持有美國股票,沒有美國遺產稅,但還是
有台灣的所得稅/遺產稅問題。(但信託管理費每年 1%,買賣手續費也約 1%)
5. 複委託:法律上是「行紀」,不是信託。意思是,法律型式上股票是券商或保管銀行
資產,但法律實質上是投資人資產。(目前沒聽說IRS 追查 (see through)的情況)
6. 直接透過美國券商:依據嘉信的網站說明,要有 IRS 出具的 Transfer Certificate
,才會移轉資產給繼承人
作者: yu830913 (宇)   2021-01-20 11:13:00
推這篇,所以看來券商直接持有,或是用基金名義稅務效果不一樣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21-01-20 11:30:00
本篇正解 只是還是很難處理… QQ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01-20 11:30:00
所以你的關鍵點是複委託是"行紀"而不是"信託"囉? 這有沒有什麼根據說他算是"行紀"?嗯 感謝jrmy大大 我google到法規了 確實是"行紀"沒錯這樣一來的話 確實就是美國不抓而已 而不是法規不抓這篇算是最正式且有根據的答案了
作者: oscar81208 (Yu)   2021-01-20 11:49:00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1-20 11:56:00
推 不過如果像是TSM ADR應該也不算美國資產吧?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1-01-20 12:22:00
所以回到原題目 複委託目前就是免美國遺產稅
作者: yu830913 (宇)   2021-01-20 12:36:00
台灣人身分在美國買TSM不划算啊,股利要被課30%稅
作者: buzzard (Buzzard)   2021-01-20 13:26:00
台灣是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無論法律形式為何,應對經濟財的實質歸屬者課稅(稅捐稽徵法12-1實質課稅原則),美國應該也是這樣吧。在這樣概念下,即使是信託,如委託人兼受益人的自益信託,在死亡時原信託權益也要課徵遺產稅吧(台灣遺贈稅法3-2第2項)
作者: kinoko (...)   2021-01-20 13:29:00
30%股利稅還是比複委託便宜吧 而且網路上不是很多在教人怎麼退這30%
作者: yu830913 (宇)   2021-01-20 13:37:00
我意思是直接買2330就好,不用買TSM還有,股利稅不管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都要付,退稅有爭議
作者: avigale (阿比蓋爾)   2021-01-20 14:02:00
TSM是ADR, 預扣稅是幫台灣扣的L1 21%吧, 美國不扣L2.
作者: FerrariSpA (Enzo)   2021-01-20 14:20:00
這篇專業給推 3.的情況,近期變動應該會很大....
作者: weimr (小胖)   2021-01-20 14:56:00
推這篇
作者: sam12213 (珊珊來遲)   2021-01-20 16:42:00
所以結論是,複委托買美國註冊的商品是有遺產稅的,只是美國不會主動追~?!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1-01-20 18:09:00
為什麼30%的股利稅比複委託便宜?推直接買2330 還省去匯差風險
作者: cutien (La Moda)   2021-01-20 20:13:00
2330,TSM都買,小朋友才做選擇
作者: Linmon (計畫)   2021-01-20 22:03:00
信託1%管理費 36年以上會損失超過30%
作者: opie (giddy)   2021-01-20 22:06:00
複委託未來有可能課遺產稅,但只是可能。現在美國對這塊放掉換句話說,複委託未來也可能繼續沒課遺產稅,但美券商一定課
作者: yu830913 (宇)   2021-01-20 22:10:00
所以解決之道就是買非美國註冊基金
作者: Okajima (岡島秀樹)   2021-01-20 22:33:00
這篇該M起來
作者: rahim (money making money)   2021-01-21 07:35:00
如果是我的話,比較想開台灣的投資公司解決,股票都移到投資公司,法人不會死
作者: iverboy (WW)   2021-01-21 07:46:00
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開投資公司,開公司可能要花更多心力
作者: billone   2021-01-21 08:31:00
到香港開投資公司, 再開美股帳戶投資美股。
作者: qmorit (咩子好像我愛羅)   2021-01-23 23:54:00
開公司也會有公司股票的遺產和贈與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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