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板務板使用說明及規範 (101016)

作者: GeniusKiKi (GeniusKiKi)   2010-10-16 00:35:04
本板為 Facebook 專用之板務討論板
僅提供下列功能
1.[檢舉]:檢舉文章或違規推文
2.[推薦]:推薦文章或優質推文
3.[申訴]:當事人對判決有異議,可在此板做溝通
4.[問題]:對板主執行板務操作有疑問
5.[討論]:針對板上問題的討論 (請勿閒聊)
6.[建議]:針對板上事務提出建議
7.[申請]:針對 Facebook 板規十專用之申請文
發文請遵守屬性框內敘述之發文格式
不合格式的文章逕行砍除不通知
板主判決或處理後將推文並且於文章前加註標記(詳情請閱讀下面板規)
板務板其餘檢舉說明與其細則均收錄於精華區 z-2-1,請詳閱。
FacebookBM 板務板板規
零、FacebookBM 板視為 Facebook 板之延伸,所有言論均不得違反原看板所訂立之板規,
惟兩板板規相牴觸時,以 FacebookBM 板板規為優先。
一、發表文章時請詳閱置底,並依照格式發表。
  未遵守格式之文章板主得逕行刪文不通知。
二、請勿濫用板務板,經查證有濫用板務板之行為者,最重可懲處原文劣退或永久水桶。
  (若無法劣退則折算水桶兩個月)
三、禁止張貼與板務無關之議題,違者逕行刪文或劣退。
四、板主判決或處理後將推文並於文章前加註標記。
加註 S 代表本案已受理並完成處理,對處理有異議可於本板申訴。 (S=Settle 結案)
加註 ! 代表本案未達標準不予處理,對處理有異議可於本板申訴。 (原文保留24小時)
未加註任何標記代表本案正在處理,請勿重複發文或追問板主。
需討論之文章將會收錄文摘中列入開會時的討論項目 (請按 TAB 鍵查閱)
板主得在三天內對文章進行處理,若遇板主請假則延長兩天,僅一板主期限為七天。
  (重複發文或追問者,文章一律刪除不受理,並視情況追加板規二懲處。)
五、違規行為超過七天以上者板主群得不予受理。 (以違規時間算起)
六、申訴文章、檢舉文章或其所引發之相關討論文章禁止非相關當事人回文討論。
  (板主群或板務相關討論不在此限)
七、轉錄違規文章後,請於一小時內推文註明違規處或提出檢舉文章,未說明違規事實者
記警告乙支,若為因不可抗拒之非人為因素所致無法說明者除外。兩支以上即視為濫
用板務板,水桶一週以上。
八、申訴經駁回後不接受上訴,請逕行向組務板(Sub_DigiLife)提出上訴。
九、討論串經最終結案後不得再回文討論,討論文章將全數刪除收錄精華區內備查。
(板主群結案之文章得不刪除留存於板面上做為宣導、公告之用)
Facebook 板主群 GeniusKiKi / yogira
作者: gracepc (小天)   2010-10-16 01:34:00
請問 回文討論 包含推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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