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偵查之開始

作者: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21-11-12 14:37:00
大家安安
今天看到司法院小編有po一則貼文
感覺怪怪的 想跟大家討論看看
https://i.imgur.com/x1CKXRw.jpg
其中
…尤其是 #告訴乃論之罪 必須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才能偵查。像是今天某甲被某乙打傷了,由於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必須要某甲行使告訴權,主動請檢察官進行偵查,「檢察官才會開始偵辦」,決定是否以傷害罪起訴某乙。
「必須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才能偵查」這句話
我自己的理解是
依照刑訴228 I
檢察官只要只要知悉有犯罪事實,即應開始偵查…
告訴只是發動原因之一 以及訴追條件
並非必須有人提起告訴才可以偵查
不知道是否有哪裡理解或思慮不周的地方,請大家多多指教
謝謝
作者: LinBurro (Burro)   2021-11-12 15:13:00
告訴乃論之罪的告訴是追訴條件,沒有提起告訴,檢察官也不能提起公訴,既然不能提起公訴,在未經告訴前,也毋庸開始偵查。
作者: pups914702 (想不起帳號由來)   2021-11-12 15:13:00
這段文小編有強調是 #告訴乃論之罪
作者: MosDonalds (摩斯當勞)   2021-11-12 15:14:00
重點就是「告訴乃論」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11-12 15:14:00
228是一般情況 你仔細看他有說因「告訴、告發......」刑法 有分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 只要是告訴乃論就要有告訴權人提起告訴 檢察官才會啟動偵查
作者: muaci (無)   2021-11-12 15:23:00
用字不精確啊,因為是寫給一般人看的文章,沒那麼注意吧
作者: talesb72232 (aa)   2021-11-12 15:58:00
可以先偵查 再補行告訴啊不過先偵查沒效益 如果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人不告訴的話白白浪費檢察資源
作者: aitall (好大的頭!)   2021-11-12 16:01:00
我的理解跟你一樣可能小編講的是實務上做法
作者: charlietk3 (阿洛小花)   2021-11-12 16:13:00
323公訴優先把判斷時間點定在開始偵查不也是使檢方在發動偵查上不以告訴為要嗎?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21-11-12 17:12:00
刑訴303,告訴乃論之罪,未經告訴會被諭知為不受理判決
作者: hellolaw (哈囉囉)   2021-11-12 17:21:00
理論上是可以先偵查的 但實務上可能不會XD
作者: Prestige (麵包師路非)   2021-11-12 19:15:00
你想太多了 已經淪入概念法學的窠臼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11-12 23:29:00
"「必須提起告訴後檢察官才能偵查」"以法規範來說並不正確
作者: kilof (KiLoF)   2021-11-13 09:38:00
告訴是訴訟條件 原po的想法也沒有錯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21-11-13 10:30:00
你說的是理論,他說的是實務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11-13 18:15:00
告訴乃論罪雖然檢察官知悉有事實就可以先偵查,但....案件都多到辦不完了還有那個閒心對沒人提告訴的告訴乃論罪進行偵查喔...是有沒有這麼不怕事多啊...QQ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21-11-14 18:29:00
理論上可以 但實際上非告論案件就一堆的 告訴乃論沒人提高還偵查 你當檢察官不用睡覺?
作者: samlin0702 (samlin0702)   2021-11-14 20:24:00
我覺得你講的沒錯 選擇題有考過類似的案例
作者: a77774444 (我愛ˋ台灣)   2021-11-16 00:06:00
你是對的,尤其是警察在受理該類案件亦是如此
作者: asd065 (DUG)   2021-11-16 12:01:00
欠缺告訴,可以用指定代行告訴人補齊。
作者: qaz19wsx96 (xyz)   2021-11-16 15:15:00
並沒有吧…228的條件是只要發現犯罪嫌疑就可以偵查。所以就算是在fb看到兩邊嘴砲三字經也是能偵查,跟訴追與否是兩個層次當年洗澡熊教這裡的時候還舉了好幾次例子為了就是讓一群菜雞理解告訴乃論之罪不用等告訴就能偵查
作者: Beye (藍眼)   2021-11-17 18:14:00
能偵查但是不能起訴,感覺你是對的。
作者: zzff92 (djaslkjfldsj)   2021-11-18 20:10:00
我覺得另一個可以stop的是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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