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行政法之暫時權利保護

作者: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21-11-11 16:23:25
大家好~~
想來請問大家 暫時權利保護中假處分的兩種態樣
假處分vs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具體的區分方式為何呢?
https://i.imgur.com/mlqLBFS.jpg
關於取得考試許可,我一直以為應該是要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取得考試資格
不過
兆熙—行政法爭點解讀 卻是 假處分
想問大家…是我理解錯了嗎
謝謝大家
作者: JJJJiiimm (暱稱)   2021-11-11 16:41:00
書上的是廣義的假處分,考試許可這例子精準點是要提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沒錯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11-11 17:06:00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假"字已經修掉了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1-11-12 04:35:00
你是要取得暫時予以考試的資格,應該是要透過定暫時狀態處分比較能達成目的。
作者: ocaen5566 (洋海56)   2021-11-14 23:56:00
一個消極一個積極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2021-11-16 06:42:00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假"字已經修掉了指條文用語變更?還是學者用語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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