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交通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

作者: QWERT301 (小瑪莉)   2020-10-10 23:07:24
如題
因為酒駕議題大家都蠻關注的,
最近在研究刑法185-3,順便再看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
有注意到目前第35條第一項規定,酒駕要罰款並吊扣駕照
原本想說這樣就完了,但再爬了一下文有看到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8條第2項規定,
第68條第2項規定:
領有汽車駕駛執照之汽車駕駛人,
除駕駛聯結車、大客車、大貨車外之非其駕駛執照種類之車輛,
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應受吊扣駕駛執照情形
時,無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重傷者,記違規點數五點。
查了一下本文規定的相關文章,好像是因為有些開大車的司機因為各種原因被吊扣駕照,
會影響到行為人的工作權才有此規定,變成是不吊扣駕照而改記點,
但是查了酒駕的新聞,大多是直接引第35條第1項的規定,
似乎沒什麼提到第68條第2項的規定,
想請問大家,目前初次酒駕未肇事的處罰方式到底會不會扣照呢?
先謝謝大家幫忙解惑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10-11 00:40:00
找找看裁罰基準
作者: cj3x04gp6 (空)   2020-10-11 09:05:00
沒機車駕照 且你騎機車酒駕 但是你有汽車駕照(大台的也算汽車駕照的一種 駕照就只有分機車和汽車)且沒有吊扣或吊銷這時候就是記5點但是你有機車駕照 就是直接扣一年 有人受傷扣兩年錢的部分 不要看法條....同樣的 你沒汽車駕照 但是有大台的駕照 也是如此但是你有汽車的話 就是扣2年 有人受傷扣4年
作者: yinsho (放下才能前進)   2020-10-11 09:46:00
樓上倒數第二句有問題,大車駕照也是有小車駕照持有經歷考上去的不代表沒有汽車駕照,開小車酒駕而持有大車駕照,因而有682之記5點之適用,另受傷也要看是否是輕重傷,重傷則是要吊銷的。
作者: Nasta (Nasta)   2020-10-12 14:39:00
酒駕是35條吊扣駕照,職業駕照另外有可能再加上計點
作者: POLANPA (征戰 累了)   2020-10-12 22:10:00
打去監理所問裁罰課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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