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400分限制記者會與訴訟

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2019-12-26 16:01:17
律師市場的餅越來越小就我自己的觀察
只能說新進律師的增加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
更多的原因我認為應該是
1.科技的發展
2.一般事務所提供免費諮詢
3.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服務項目增加與品質提升
4.法扶基金會的扶助項目擴大
現在民眾遇到法律問題,首先想到的是上網找相關案例與資料
因為搜尋引擎的發達加上很多人會加自身案例放在網路上分享的關係
民眾遇到的法律問題,透過網路解答,可以獲得大概6到7成的答案
或者是知道大概案件的走向以及後續的處理方法
確定自己案件的走向與處理方法後
下一步就會尋求免費諮詢確認網路上的答案是否正確
在詢問的過程中,免費諮詢的律師講的不清不處也沒關係
只要知道如何起訴或答辯就好,剩下的部份就交由法官去闡明或者法院去輔導
目前法院訴訟輔導的部分其實做的很完善
我曾經就有一次在看開庭
法官直接跟原告表明訴之聲明寫錯請他依照今天言詞筆錄法官說去寫
被告的答辯聲明也寫錯,請被告一樣依照今天筆錄說得去寫
庭後書記官直接把言詞筆錄印給兩個,請他們上網找書狀的格式範例
然後依照今天言詞辯論筆錄去填寫
實話說法院的訴訟輔導都已經做到這樣的程度
請問民眾為什麼還要花錢找律師呢?
所以訴訟市場越來越小是很正常的
跟律師錄取太多一點關係也沒有
因此錄取率降低與調高都不會在對這個飽和的市場有所影響
還不如趕快讓考生考上
然後工作後去了解市場現況進而選擇是否要留下或離開
而不是消耗學生的青春,在無謂的考試上面
我自己就有朋友考了好幾年才考上,實習結束後直接被老闆說不適合律師這行
請他另謀高就比較好,他一開始不死心
到另一個事務所受雇沒有幾個月也被說不適合,請他考慮轉行
我印象很深刻,他跟我吃飯的時候說到這段時,眼裡還泛著淚光
因此我還是覺得這個門檻加的一點道理也沒有
而且當初改的太快太急,一點配套也沒有
說改就改,考生的意見也沒有尊重與回應
整個程序根本談不上所謂的公平與正義
作者: ROCKMANX6 ( )   2019-12-26 16:07:00
如果是這樣,那二試33%也不夠,該改成二試60%以上吧?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9-12-26 17:14:00
市場或餅的問題太複雜姑且不論,實習找不到、實習被剝削這些現象總跟人數大量增加是高度正相關了吧連實習都找不到的人遑論在市場競爭,所以現在在爭執的考生其實是把一部分考上還沒實習的人拖下水大家一起死,反正我們先上了再說實習就業市場 跟 律師服務市場 完全是兩碼子事,應該分別討論如果一併主張不用實習可以直接執業的話,那當我沒說從供需角度來說,假設109年錄取忽然變成100人,市場上的律師費根本無法立即反應而漲價,反倒是實習律師的薪水絕對不是22000了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19-12-26 18:57:00
資格考->解決問題,看很多道長說考上了才是挑戰的開始,考上的希望資格考越少人過越好,結果又沒有解決問題的能力,還不是慘?想通了,就知道重點是在培養法律外第二專長,讓很多人考的精疲力盡,不想再進修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只好做最不花力的減少對手,又剛好滿足賣書學者的需求,就形成了我國兄弟所獨創的法學養成系統,說和技師一樣XD就算法律系都發牌,還是有人高薪,反過來,就算只剩十幾張牌,還是有沒牌的薪水贏過有牌的就算民刑行政,你沒有點第二專長,你也搞不清楚,要騙人也沒那麽好騙
作者: haohaobobo   2019-12-26 19:09:00
嗯啊 之前開太多名額 導致近半的書記官都有律師執照只要打電話問書記官就可以問免費了 何必還要請律師而且法院的還不能拒絕呢 所以應該緊縮律師 讓大家問不到免費的 對吧XD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19-12-26 19:27:00
書記官忙得要死 誰屌你啊臭刁民 去問律師吧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9-12-26 19:31:00
近半書記官有律師資格,亂講的吧,用判決書上書記官的名字去查就知道。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9-12-26 19:38:00
某H的論點聽聽就好別當真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19-12-26 21:55:00
那位既得利益又出來了,反叫他人不要理採特定人。睬
作者: lawlcf   2019-12-26 23:02:00
好奇怪的邏輯,因爲不適合當律師,所以要讓他快考上讓他知道不適合?
作者: ukitakechen   2019-12-26 23:10:00
原po的意思應該是律師市場小到讓市場去決定適不適合當律師比較快也不會浪費考生時間
作者: CommonLaw (普通法)   2019-12-26 23:11:00
近半書記官有律師資格?哪間法院,想朝聖一下
作者: kutkin ( )   2019-12-26 23:13:00
律師還是要靠商業靠民眾互告會餓死但是,臺灣要告就是要告美國人
作者: Taiwannapa1 (喇叭)   2019-12-26 23:47:00
蔡宗珍要出來打球嗎?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9-12-27 00:02:00
你如果覺得某H論點很棒的話歡迎你找他當你的廢除400分戰友阿XD,考選部會很開心的,我的想法一直都是400分確實有問題該換個標準,但現行沒有更好的,找到之前只能將就著用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9-12-27 00:50:00
push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12-27 01:40:00
蔡部長已經是大法官了打違憲審查的時候 蔡大法官已經提前在大法庭恭候各位你各位不用希望他迴避 以前某監委提釋憲後來自己當了大法官審同一個案子也沒迴避以他對這個案件的瞭解 可能到時候還是釋憲文的主筆呢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19-12-27 05:20:00
惡法亦法的概念,用得真好,惡法亦法,往往不是人笨導致的較佳解,真的資訊透明下,人的本能是無窮的,最佳應該不存在,但說沒有較佳的較佳解,你相信嗎?退萬步想,那你應該確信這個制度不會再改了?另外某人說的邏輯,我不太讚同,邏輯要窮盡,才上價值判斷,邏輯上至少有A和非A,你提的A,用非A也說的通,這價值根本沒用譬如說有人適合當律師,但卻要讓他多考幾次才上,這樣才好更正這樣才知道適合當律師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19-12-27 07:33:00
過半的書記官都有律師執照?怎麼跟我在法院裡看的不一樣書記官遇到民眾諮詢都是叫他去找外面的法諮拉 誰有空多花時間講一些不會加分會扣分的是
作者: Googletime (碎裂的記憶)   2019-12-27 10:21:00
所以其實是邱派害的!?哈哈哈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9-12-27 10:23:00
弄出這套的人現在在當大法官呢 笑死
作者: ROCKMANX6 ( )   2019-12-27 12:31:00
監委轉任大法官不就黃越欽老師而已嗎?
作者: arren202 (一郎)   2019-12-27 13:18:00
書記官會叫你找訴訟輔導科啦 誰跟你法律諮詢
作者: yeanliu (yean)   2019-12-27 19:22:00
法院應該希望全部都有律師代理吧。不用花時間解釋一大堆
作者: tp6m4g0 (..)   2019-12-28 00:32:00
助理有律師資格遠多於書記官
作者: Crazyloveyou (為你我受冷風吹)   2019-12-28 04:10:00
委三書記__有律師執照應該不多 有還會繼續當書記__?人才啊
作者: wertabcmk (學店魯宅)   2019-12-28 21:31:00
乾脆以後規定法律系畢業直接取得律師牌好了 大家不用吵
作者: bobocats (深紫)   2019-12-29 08:24:00
專業推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9-12-29 14:47:00
現在法院訴訟真的太便民了,整體市場對律師的需求是下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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