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400分限制記者會與訴訟

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19-12-24 19:59:33
你可以指責400分有一萬個缺點
但如果提不出一個比400分更好的篩選機制
那400分也只好繼續將就著用
資本主義有很多缺失 但找不到比資本主義更好的制度 資本主義也只好將就著用
微軟office很難用 但找不到比微軟office更好用的軟體 微軟office也只好將就著用
普妹比不上正妹 但是追不到正妹 普妹也只好將就著用
如果篩選機制有存在的必然 除非你能提出更好新機制
不然 指責現有機制缺失意義不大
如果篩選機制不必然存在
以後法律系畢業直接發律師牌 因為不都法律系畢業了嗎?
最根本的方法是廢除律師制度 讓人人皆可代理訴訟 市場澈底自由競爭
與其爭這400分
個人比較希望可以爭取合理明確的評分標準
讓考生有可以有依循的努力方向 而不是瞎猜亂讀一通
落榜的人可以知道作答上的缺失而加以改進
現在有公開評分標準 但還是不夠明確
※ 引述《kevin619008 (尻川)》之銘言:
: [代PO,朋友手機發文有困難]
: 明日(12月24日)上午8時45分,黃國昌委員、律師改革陣線成員、107年律師400分限制受
: 害者等,將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舉行記者會,除說明其程序瑕疵外,也實質指出不合理
: 的荒誕之處。
: 希望關心此事的廣大應考人、108年400分限制的受害者能多多參與、支持。記者會結束後
: ,9點20分於二樓第六法庭本訴訟將開庭,也請大家一同前往旁聽,了解兩造最新攻防,
: 以作為迫在眉睫的改革之參考。
: 拜託有空的人盡量要來啊...不要被某部吃定法律人就是天生不團結
: https://i.imgur.com/xQjoCcg.jpg
作者: Leo0314 (小超人)   2019-12-24 20:13:00
同意最後的觀點不過400分門檻最大的問題其實在於考選部並沒有證明分數與執業能力之間的相關,給人先射箭再畫靶的感覺,而且連黃國昌立委在去年五月要求提供的評估報告都還沒生出來,要大家如何相信這是個公平的制度
作者: haohaobobo   2019-12-24 20:14:00
有啊 不設400分門檻 然後嚴格複檢考上的 每一年要重檢一次 考不過就廢照 你願意支持嗎市場淘汰機制也是不明確 所以我想你也會支持現任律師年年考試 然後還要加上全民投票 不過就廢照 這更是好方法 對吧
作者: Leo0314 (小超人)   2019-12-24 20:16:00
有點像憲法所讀到的,手段與目的間是否有關聯性在敝人看來,連合理關聯都稱不上吧
作者: haohaobobo   2019-12-24 20:20:00
為何只會要求沒考上的 卻從沒想過從考上的來改革呢換個角度 你會發現問題是在考上的一堆不勝任律師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19-12-24 20:29:00
恢復律師檢覈考試吧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9-12-24 20:50:00
所以上面H的考上有一堆不適任能舉出具體數據嗎?還是一桿子打翻一艘船?就是因為以前有律師檢覈這種走後門方式導致素質堪憂才開放名額防止這種東西的,會計師律師都是目前看起來除非可以提出比400分更好的方式,否則要取消有困難而且就我朋友執業經驗來看,交給市場機制就真的無關法學能力,而是業務能力了,最後極高機率變成劣幣驅逐良幣而已
作者: zerorez   2019-12-24 20:58:00
大概有人不知道,有些老律師連訴之聲明都不會寫的事吧?
作者: luckysummer (Luke)   2019-12-24 21:03:00
有的老律師就沒再進修,意外嗎?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9-12-24 21:06:00
再怎樣完美的制度都還是會有他的缺點,我也不否認確實有些上了年紀的律師能力有問題,但若無明確數據就說「一堆都這樣」,我想你處理事務的能力可能跟這些老律師也相去不遠了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19-12-24 22:08:00
有老律師連公然侮辱點要件都忘了XDD檢覈叫做走後門可以做預防措施,它至少可以防止無能律師繼續侵害人民訴訟權XD
作者: haohaobobo   2019-12-24 22:23:00
用400分打翻一條船 也沒有舉出具體實例啊 還不是一堆人力挺 卻要我們舉出實例 雙標不能解決問題 難道是要突顯考上律師的看這問題果然只看一半嗎 這就是考上律師的能力嗎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9-12-24 22:38:00
考試院用什麼方式考試、訂定什麼標準、具有判斷餘地、過去針對考試標準的釋憲好像也沒有考試院被判定違憲的案例我不是法律人 各位法律人要吵架 不是應該引學說判例條文釋憲字號?
作者: Chaw55 (Chaw)   2019-12-24 22:59:00
樓上講的就是目前最怕的情況 明明不合理但判斷餘地寬鬆審查下很難勝訴or違憲
作者: Ludy760421 (左手只是輔助)   2019-12-25 00:15:00
400分門檻跟律師淘汰機制並不衝突吧?目的一樣只是事前事後的差別,考生若覺的不公平,也可呼籲同時建立事後的考核淘汰機制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9-12-25 00:28:00
要淘汰不適任律師絕對不可能靠什麼每年定期檢定這種制度,而是要推廣malpractice訴訟有專門幫當事人 律師的律師出現的話,不適任的律師就會早早退出市場,不然就專心做擅長的領域,不會像現在這樣先收錢再來學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19-12-25 00:45:00
樓上Ma大是指跟理律一樣分得很細嗎?
作者: haohaobobo   2019-12-25 08:01:00
嗯啊 所以要篩選適合當律師也絕對不可能靠什麼400分這種制度 而是要靠市場機制啊 所以結論就是市場機制才是最好的方法 經過一番辯論 推翻什麼400分才是目前最好方法的假設 辛苦大家了
作者: Aixtron (愛思強)   2019-12-25 09:03:00
我只覺得考試院動不動就先提判決,問題是判決沒有拘束力啊,又不是共同訴訟同勝同敗,這樣的態度,這樣的程序都有bias,你和我講實體好壞正確,報歉我覺得你搞錯了,如果公正的態度去尋找解答,沒有最好那合理,態度不對,就是先射箭再劃靶,不是留於恣意,那還談選擇?法理的正義論可以好好來談談
作者: e60210jhko (高雄市鼓山區中恆)   2019-12-25 09:57:00
先不談降低錄取名額合不合理,要篩選程度就降低錄取率而不是增設分數門檻啊,這麼簡單就能找出更好的方法,問題是考選部才不鳥你
作者: Bluesemen (藍洨人)   2019-12-25 10:42:00
你確定直接調低錄取率是更好方法?在假設大家都達400分標準下,現行最高可以有11%錄取率呢
作者: haohaobobo   2019-12-25 10:56:00
取得考試資格不設限 考上後也射後不理 卻唯獨對中間的考生設門檻 這就是這制度最大的問題 還能說是最好的方法
作者: e60210jhko (高雄市鼓山區中恆)   2019-12-25 13:02:00
先看懂我的假設,限制錄取人數不是我上篇回文要爭執的,我的重點在400分是一個固定的分數,評分卻會因為老師給分習慣、題目設計而不同。當母體夠多的時候用排名是較公平的吧?
作者: helen0624 (helen0624)   2019-12-25 20:56:00
任何制度都有其優缺點,用錄取率的話,應考人數多寡也還是會影響錄取人數,現在考試資格浮濫,修個20學分就可以考試,這樣真的合理嗎?要改革根本應該通盤檢討,而不是只吵400分或是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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