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106 年地特缺額

作者: elwkjw (toddy)   2017-08-24 16:01:59
[情報] 本分類適用於發表各種考試相關資訊、國考相關新聞、
大法官釋字、法律增修等等。
小弟有看到幫忙轉一下,第一次po文
有違反板歸會修正
預祝各位考生金榜題名!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2&menu_id=41&news_id=3030
(抱歉我不會縮網址)
主旨:舉辦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考試等別:三等考試、四等考試及五等考試。
(二)各錄取分發區、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如附表(三等;四等;五等)。
(三)除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經分發機關行政院
人事行政總處彙整送考選部覈實並提報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四)本考試各等別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
考試期日計畫表)/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
(一)三等考試:106年12月9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一)。
(二)四等考試:106年12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
(三)五等考試:106年12月9日(星期六)。
三、錄取分發區及考試地點
(一)錄取分發區:本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分臺北市、新北市
、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基宜區(包括基隆市、宜蘭縣)、竹苗區(包括新
竹縣市、苗栗縣)、彰投區(包括彰化縣、南投縣)、雲嘉區(包括雲林縣、嘉義縣市)
、屏東縣、花東區(包括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

(二)考試地點:本考試設置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
澎湖、金門及馬祖等12個考區。應考人須自行擇定一錄取分發區,並於該錄取分發區所屬
考區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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