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通過

作者: osee (os)   2017-08-11 00:23:54
認真講
有人去算過會差多少人嗎??
小弟是認為主科400沒有很難
考三次
兩次破400 一次380
另外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
其實已經算是傷害最小的模式了
有唸過行政學的應該多少都知道
政策的形成 就是有聲音 然後去安撫 折衷 協調利益
沒有什麼合理性
單就考試來講
2003年開始定額8%
是法律系學生去爭取來的 因為大家要有出路 可預期 考試太殘酷
2011年會改制
就是法律系老師在靠北 人數越來越多 改考卷負擔太大
4-5千人 到7-8千人
因為每年都有限制時間 每年改題老師都在抱怨
所以壓回最初的2-3千人 這時候是閱卷老師在主導
考生也爭取到10%
2015年 律師增加選考科目 也是被邊緣化科目的老師去爭取來的
有些研討會 某些老師就直接講白了始末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00:34:00
難與否假議題 重點是變異數 99 100 102 可能只錄取3%~4%最近3年比較簡單可能差不多8%左右 等於叫考生賭隨便幾個實務 論文或修法題 要已經很認真 實力好的考生多陪你蹲一年
作者: ArrancarnNo4 (4號)   2017-08-11 01:07:00
運氣也是實力的一環啊這樣改已經很好了,難道要弄得像大學文憑一樣貶值嗎?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8-11 01:23:00
笑死人,開放就會貶值嗎?美國律師錄取率50%律師有不值錢嗎?一堆老律師能力不足,只好靠限制資格保護市場這種下流老人的嘴臉才是吃相最難看的自己沒能力推強制律師代理,就拿考生開刀司法院不是想紓解案源?告訴乃論強制代理阿民事簡易訴訟強制代理阿行政訴訟強制代理阿想賺錢這些都不做,就只會弄門檻保護自己反正這樣改下去,最後吃虧的也是人民罷了讓一堆連改限定繼承都不知道的老律師幫你們打官司吧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1 01:45:00
平均而言,確實已經貶值了沒錯啊XD 而且為何一定要學美國? 歐洲很多國家、日韓、新加坡律師考試也沒有50%, 他們也沒學美國啊
作者: bebi (none)   2017-08-11 01:49:00
樓上 這是標準流程阿 一定要拿美國律師、臺灣醫生錄取率救援然後當有人跳出來說制度不同 這人就會被歸類為既得利益者了
作者: byabya (天天廢文醫生遠離)   2017-08-11 01:53:00
覺得老人吃相難看競爭力差,但是連超簡單的四百及格都沒把握考過一直靠北這些人是否會比弱砲老人有競爭力我也是打個問號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02:07:00
超簡單指的是過往有許多年400分都可以3%左右 在以前都快可以上司法官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1 02:17:00
真心不覺得有多難何況教授大可以給分上放水,這門檻就形同虛設了可能那些人是美國人或者認為台灣是美國的一部分吧說要模仿美國,怎麼不說要模仿德國、日本、韓國、其他國家?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02:26:00
近三年分數高 99 100 102年可能是3% 其實要改成固定7~8%也很OK 但是現在制度可能錄取率變成3%~9%對考生很不穩定其實要學誰不是重點 重點應該是要有論述 請問這次改制的目的有論述嗎? 被罵剛好而已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1 02:36:00
他們的論述白話講,就是認為現在律師太好考了,美其名是把關錄取者法律專業能力,當然背後目的是控制律師數量,這眾所皆知~倒不如直接改回錄取8%, 還比較直接乾脆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08-11 02:46:00
當今考選部長也是教授,所以說教授會放水我是不太信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02:47:00
贊同直接改回8% 其實律師錄取太多對業態產生衝擊 是可以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08-11 02:49:00
公法教不錯的,結果當了官又是一個江宜樺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02:49:00
體會 但今天你不提出一套完整論 怎麼供眾人檢驗討論這不就是實質黑箱 無法檢視政策正當性 有點責任感就老老實實做份報告 說明現在律師業態處境需要調低名額 大家不是不能接受 現在考生覺得這些大頭虛偽又黑箱也沒冤枉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8-11 04:15:00
上面blue大話講得那麼滿,八成是已經上岸了才敢這樣講吧?
作者: bewell (一切都好)   2017-08-11 07:31:00
想得很美...
作者: ISBearking (熊王)   2017-08-11 07:39:00
就是有涉獵社會一點點,才看到既得利益者的噁心嘴臉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11 07:58:00
大家知道定額8%的背景是因為一位考生用命去換來的嗎?國家開放大學開設法律系而不設限,卻在證照考試上設限根本就是錯誤的,符合資格的考生變多才是重點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17-08-11 08:49:00
以後覺得太多就多考幾題獨門暗器,又可保護自己學生又可控制數量,太少就改鬆點安撫民心~~
作者: gs1 (Zzzz...)   2017-08-11 08:57:00
強制深夜不訓 擴大強制辯護 司法院也都說說律師在遊說的呀除非局勢改變 哪天強制代理通過也不意外 形勢比人強呀與其說律師貶值 不如說現在才是律師最有勢力的時代吧
作者: sisistar   2017-08-11 09:21:00
上面的,為何符合資格的考生變多才是重點......
作者: RonaldBBS   2017-08-11 09:34:00
去,還50趴勒,連一試都過不了當個鳥律師,干脆不用考啦,大家都比虎爛就好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11 09:41:00
假設考生只有6000人,10%是600人,但是近幾年考生動輒8、9000人,錄取人數增加到900人,也就是說律師界實際上反對的是人數不是錄取率,一開始就不要讓太多人讀法律系會比較好。韓國改制後法律大學院就是範例
作者: bluesea620 (bluesea620)   2017-08-11 09:49:00
本來就不需要設立那麼多法律學系或者把報考資格弄得那麼寬。醫生採及格制那是因為醫學系學生有總量管制,在入學時就控制人數,且醫生也沒有20學分班這種東西,如果要改用及格制,是不是前端應該先裁減法律系先控制學生人數?至於說要學美國放寬到50%,到底是程度有多差才有需要這樣放寬?美國是學士後法律,那台灣是不是也比照辦理,要模仿就模仿完整一點啊。
作者: lusifa2007 (ㄚ喵)   2017-08-11 09:54:00
補充一下韓國的新制也是類似美國的學士後法律碩士學位,取得後才能參加司法考試,每年約2000名學生,律師錄取率飆到75%
作者: GroveStreet (jerseyfan)   2017-08-11 10:22:00
老實說畢業後才體會到學士後法律應該蠻不錯的QQ
作者: zertyu (WI Never lose)   2017-08-11 10:32:00
學士後法律真的讓填法律系的小高中生很尷尬
作者: EZpower (enze)   2017-08-11 11:02:00
考上每10年重考一次啊,把不適任的刷一些掉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17-08-11 11:41:00
每10年重考一次,那非訟的要考民刑訴嗎?
作者: smallcosmos (cosmos)   2017-08-11 14:07:00
考上訴(起)狀、陳報狀、契約審閱 然後萬年考生又要哭
作者: valender (非理性繁榮)   2017-08-11 16:31:00
實務就可以學的考幹嘛?
作者: leaderweb   2017-08-11 16:49:00
認真覺得台灣應該採像新加坡一個蘿蔔一個坑的教育分流制度,要不然一堆仗著自己聰明資質好不爽就亂跳去搶別人還振振有詞嗆本科系根本非國家之福
作者: shiryuki (Rei)   2017-08-11 19:04:00
支持bluesea620大
作者: CKExpress (夜照亮了夜)   2017-08-11 22:36:00
控管人數也順便從考上的管控啊 定期檢定沒過就廢止 科
作者: Hatewoman (專業仇女宅)   2017-08-11 23:43:00
要控管怎麼不控管考上的?科考上後擺爛的一堆,實務見解都沒在更新的你去問職業10年以上的現在釋字出到第幾號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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