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訴]告訴乃論與起訴不可分

作者: sherryfairy (Penguin Lin)   2017-07-14 15:11:28
第一次發文排版不好請見諒…><
想請問各位刑訴高手們,
就我讀到的參考書上寫,裁判上一罪沒有客觀不可分原則,所以就其中一部分提告或撤告,效力不及於全部。
但是裁判上一罪又有起訴不可分原則,所以起訴一部,效力會及於全部。
那請問若是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告訴人就裁判上一罪之部分撤回告訴,法院就該部分還是要審判嗎?
例如:甲一行為犯竊盜和普通傷害罪經檢察官起訴後,被害人乙又對普通傷害部分撤回告訴,那法院還是要審判被撤回的傷害罪部分嗎?
腦筋有點轉不過來希望有人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07-14 15:30:00
去想通姦對小三撤告的例子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4 15:33:00
裁判上一罪 在實體法上是數罪 被害人可選擇就其事實之一部
作者: oeoeoauch (wahaha)   2017-07-14 15:34:00
傷害撤告後 告乃部分就缺乏訴訟要件
作者: Xabi (keep the faith)   2017-07-14 15:35:00
或全部於予訴追 若僅就一部為告訴或撤回 其效力應不及於全部參考97台上字2636決
作者: peggychuang   2017-07-14 15:38:00
不用,法院對於撤回告訴的部分諭知不受理判決(303第3款)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7-07-14 22:50:00
你的例子是想像競合吧?一行為侵害數法益 我印象中對其中告論的部分撤告 是不另下不受理判決
作者: wellyc (welly)   2017-07-15 06:59:00
你舉的例子在傷害撤回告訴後因欠缺訴追條件,所以法院只要對竊盜部分為實體上審理判決即可,不須在對傷害部分於主文中諭知不受理判決,於理由中敘明即可。
作者: waterlovers (waterlovers)   2017-07-15 08:05:00
訴訟條件欠缺,不能審判
作者: sherryfairy (Penguin Lin)   2017-07-15 12:23:00
謝謝各位的熱心幫忙~>< 看了各位的解答 我的理解是假設一部為非告訴乃論 一部為告訴乃論 而檢察官起訴全部在裁判上一罪的情形 可以就告訴乃論的部分撤告 該部分因缺乏訴訟要件 法院不能就該部分審判(而且不用諭知不受理判決)但如果是實質上一罪的情形 就不能就告訴乃論的部分撤告 法院必須全部審判希望我的理解沒錯>< 再次謝謝大家的解答!
作者: wellyc (welly)   2017-07-15 13:53:00
前面沒錯,但後面有誤,實質上一罪有關告訴乃論部分還是可以撤告,處理方式跟前部分一樣。
作者: sherryfairy (Penguin Lin)   2017-07-18 14:42:00
原來我又想錯了QQ 謝謝W大的糾正~我真的是超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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