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預告登記後有無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

作者: warhters (Riona)   2017-07-13 18:25:19
如題,
想到兩種說法,
從預告登記權利人的角度看,在買賣契約成立生效並經登記後,該不動產所有權人與第三
方訂立的租賃契約,並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則。「買賣不破租賃」目的在於保護
善意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不受影響,若承租人在出租時已可自登記文件上認知到該房屋上存
在所有權轉讓協議,那麼承租人的信賴利益已無需法律特別保護。所以,經預告登記的債
權,優先於因租賃而產生的各項債權,所以不動產所有權人的租賃行為,不會對買受方造
成不利影響。
但是,由於租賃契約屬於負擔行為而非處分行為,且兩者規範目的不同,預告登記是為了
確保交易安全,民425是保護承租人,因此應該仍有適用。
不知道實務見解上採取何種說法呢?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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