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05警特四等準備+心得(文長)

作者: Qimat (Qimat)   2016-09-03 23:35:20
(原po帳號登入次數不足 男友代po)
背景:臺北某國立大學護理系二技應屆畢業生,
護理很OK但完全沒碰過法律
準備時間:兩個月(二月有唸了一個禮拜結果碰上過年跟出國大半月,
回來無縫接軌最後一哩到四月中,實習期間完全沒有多餘力氣翻開課本,
課本都有灰塵了XD )
補習班:板上好像很少大大在介紹補習班,我本身在高見補習(全包15000),
原班授課在高雄我在臺北所以是補線上的,有聽到朋友說高見風評不好,
我本身沒特別感覺,因為從小我媽就說家裡窮不讓我去補習,所以無從比較XD
至於為甚麼選高見?因為他是我打警察四等第一間出現的補習班(很亂來_
印象很深的是接線生人很好,聽到我即刻要報名一直阻止我,說我時間那麼短不會上
不要浪費錢,雖然最後在我的盧小下還是讓我報~哈哈
至於缺點,就是畫質跟音質真的不太好,很朦朧...
分數
國文:66(作文36/公文12/測18)
憲法:78
法緒:70
刑法:33(12/12/4/5)
行政法:82
英文:66
平均:65.83 排名:999
準備方式:
國文:作文裸考,公文背格式,可以注意平常練筆公文的時候數行數,
我常常會忘記格式然後少寫,數了行數才發現
另外就是字跡,我是不知道字美會不會真的比較高分,但至少評審看的爽
我本身字超醜,是醜到同學看到我的字會特別打電話給我:
欸我剛看到妳的字了,比男生的醜一百倍,我眼睛好痛 那類的
最扯的是我自己也常常看不懂我在寫甚麼,還要問隔壁的
板上有為大大有發上她的字跡照,在我看來是美到不行
所以 練字吧
阿彌陀佛
英文:沒準備,之前有看空英的習慣
憲法:增修條文12條+憲法175條一字不漏背下來,包含標題,
算是最簡單、最土法煉鋼也是最需要背的一科,他考出來的題目有些會細到讓你傻眼,
例如國旗的青天白日在哪一角,會就會不會就G,一翻兩瞪眼。
是說..我覺得今年的憲法好難,拿到考卷的一剎那以為是行政法 QQ
法緒:最複雜、最靠北的一科,重點在民法跟其他相關條文
(性平、公司法、勞工法等),畢竟其他的憲法、刑法、行政法都有單科拉出來考,
只能說民法很複雜,債、物、親屬、繼承都是重點,但相對來說親屬跟繼承比較容易,
債權跟物權就是個坑,一定要花時間搞懂(很多來練筆的都會放棄這兩個部份)
像我上考場前也才翻過三次,其實到現在都還沒完全搞懂XD
行政法:一開始我覺得最難的一科,相信大家爬文過後就會發現
許多人一開始就是最討厭這科,但最後這科分數頗高。
我是到考前兩週才開始茅塞頓開,之前都是在鬼打牆寫考古題
也都6開頭超低,但自從我痛定思痛把訴願法、訴訟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跟國賠法
都看熟後就發現根本不難!他就是在考裡面的法條內容而已,
當然一開始對這些法都會覺得TMD複雜,但人是變態的,越難就會越想把它搞懂,
所以我蠻愛這科的,我是只要搭捷運、公車、高鐵就把這幾個法拿來翻一遍,
養成習慣會慢慢記起來,像我時間不夠我就是用照的,
腦袋瓜把課本內容、法條照下來,考試的時候用腦袋翻,
但一考完會立刻忘光,所以不推XD 適用像我這種時間不多的
行形法:老實說我到考前都沒有搞很懂,因為老師講的我聽不懂。
1-31條一定要背,我是把全部都背了,畢竟也才三百多條,
跟民法一千多條比起來根本不算甚麼…但背歸背,技巧就是有的你要真的背起來,
有的只需要有印象!
因為你不可能真的全背熟,所以如果他真的考很機歪的法條,
你至少有一點印象可以掰,說真的有掰有分數,不要完全空白,
就算只有4分也是分數。
我大概格式會這樣寫:
開標:1.甲搶劫商店之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第328條第4項之強盜未遂罪。
2.三階段
3. 甲無其他阻卻違法或阻卻罪責事由
4. 小結or競合
我自己覺得比較重要的法條:
§271就是每年必考,但通常會有配餐
公務員加重罪責的法條
§173公共危險罪那邊
§183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185之4肇逃
§211、§213偽造文書
§221妨害性自主
§277傷害罪
§293遺棄罪
§304強制罪
§320竊盜、§325搶奪、§335侵占、§339詐欺,這四個容易搞混,要會分辨
§344重利
§346恐嚇
好啦其實刑法可以看別的大大的比較準,我只是提供自己準備的方法
畢竟我今年也才33...QQ
心得:
我自己一天的念書時間是13-16個小時不等,很拼辛苦,因為很突然才決定要考
而既然要考就要考上,跟家裡講的時候也是一場風波,畢竟從護理界轉戰到警界
是差蠻大的,
而且那時候實習累的跟孑孓一樣,最後還因為老師改題目的原因,
讓我多寫了一週的報告 X
加上身兼班畢代,常要開會,弄畢業照的事,
家裡又要搬家,根本忙的交頭爛耳
壓力大到國考前兩天還跟朋友去居酒屋喝到凌晨三點
不過記得不管玩到多晚隔天還是要在時間內爬起來唸書喔!
然後念書念累的時候我就威脅自己:
妳再不認真準備就要回去當護理師喔!
然後馬上嚇醒繼續苦讀XD
建議大家也可以找一個自己很怕的方式來威脅自己 效果不錯
說了那麼多 只是希望大家知道時間是擠出來的 不要再為自己找理由了
拼就對了啦!!!!!!
醞釀了很久就是為了在今天結束前發,因為今天我生日
不過我已經送給自己最好的生日禮物了 送!
有問題可以寄信詢問,祝大家二試體能穩穩過
作者: b199059x (AHONG)   2016-09-03 23:37:00
猛猛的
作者: sexintheair (空中愛愛)   2016-09-03 23:39:00
推 護理師來當警察也不錯(血汗習慣了)
作者: jiunyug (均)   2016-09-03 23:41:00
恭喜!推念法條的方式
作者: cafeole (Emma)   2016-09-03 23:51:00
生日快樂~
作者: zxcv32188 (88123vcxz)   2016-09-03 23:52:00
作者: fallujah (LEO)   2016-09-04 00:52:00
受訓千萬認真選個好單位
作者: gxf51222   2016-09-04 00:54:00
推啦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6-09-04 00:55:00
作者: fallujah (LEO)   2016-09-04 00:56:00
我的同學是說警察比護理還血汗啦
作者: edison1983 (兼職拼國考)   2016-09-04 01:17:00
兩個月..上榜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9-04 01:22:00
13~16小時是指都專心投入的時間嗎
作者: umaga1 (QQ)   2016-09-04 01:29:00
警特雖錄取率高 完全沒底子 2個月上榜也算很厲害
作者: aramaram (a Piece of Cake)   2016-09-04 11:04:00
超強 !!!!! 2個月非本科系上榜
作者: kusogo (P.S. I LOVE YOU)   2016-09-04 16:07:00
警察是面對路上的刁民,護理師是面對生病的刁民兩個都差不多辛苦啦
作者: markby (馬克最愛馬克杯)   2016-09-05 09:02:00
那這樣說,消防救護=路上+生病 的刁民...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9-05 10:04:00
國英共科程度好,兩三個月要上榜不是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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