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dasu (dadasu)》之銘言:
: (更正)
: 今年律師選考新制
: 需要該選考類組總分前三分之一才過門檻
: 但證交、勞動法、智財、海洋法等科目
: 並沒有比基礎科目來得特別重要
: 如此分組的正當性頗薄弱
: 請問有無過度侵害考生的權利
: 渡過第一試的人是否可以爭訟,請求去除該條件?
: (純討論)
看到今年司法官調動突然想到的
律師選考 是前偉大董部長為了解決自己造孽的律師員額問題
要朝專業律師改革
配套開放律師轉任法官 公職律師 等等 的其中一項
還好都中斷了
其中法官改制開後門這項最可怕
不過就律師而言
選考確實很怪 若要朝專業律師的路走
應該可以仿效法官
建立證照制度
法官要審理醫療 家事 少年 財經 勞工 行政 智財
都是要另外取得證明書
有考核條件制度
你才能申請調動 不然就只能審理傳統刑民案
律師也不應該考上就可以通包
而是學法官一樣
考上只具備刑民訴訟資格
若是要走其他專業訴訟 必須再進一步取得資格 或考核
不過人是自私的 尤其是律師
我沒記錯的話
老律師 既得利益者
不願意開放律師名額 但木已成舟 (其實市場飽和也是遲早的問題)
但要進一步配套專業律師
他們反彈更激烈
要老律師 或是有一定事業基礎的律師 要在考核資格 才能接專業案件
對他們而言
只是一個限制賺錢 及負擔在
而不會去在意到底有沒有道理 制度健全完整性等等
所以考選也不一定就是不好
若是能提前落實在考選時
例如選考智財 就才能接智財案件 這樣也算有貢獻
而不是像現在都只做半套
建議你可以在董部長下台之際
投書或是像考選部建議
不過可預想的 律師界一定又會大反彈 (跟工商團體一樣)
沒有董部長當初的獨霸實力
要推動是不可能的
所以現在也只能半套很詭異的繼續玩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