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ank 2015-07-28 10:46:00
個人認為,要看B附件的內容,是否為A法規命令的重要部分。例如:僅為申請表格,不重要; 或 載明申請應備文件一般,附件會是無關緊要的,那就不影響法規命令生效C補助未依B,為有效但有瑕疵的授益處分,要看瑕疵輕重。若輕可依補正程序,例如請其補提某申請表。 若嚴重,請依違法行政處分撤銷的方式處理,惟應衡量信賴保護。
作者: yuank 2015-07-28 17:54:00
若B非A的重要部分,則A應該已生效。 現在只要1.補公告B部分2.C補助跟B無關的話,這不必補正或撤銷重核。 3.C補助誤將須知簽成"行政規則",這可認係誤寫,依行程法101條1項更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