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行政法的行政訴訟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04-17 15:50:12
最近初讀行政法 又看到社會上遠雄大巨蛋案件
在想對於台北市政府拆除大巨蛋行政處分遠雄不服應如何提起救濟
先以訴願法第1條
對台北市上級機關行政院進行訴願
對此行政行政處分表示違法或不當致權益遭受到損害
若訴願後仍不服再提起行政訴訟
依照行政訴訟法第4條提起撤銷訴訟
再依行政訴訟法第116條聲請停止執行
請問我學習後這樣的觀念還OK嗎
作者: eu3 (^^)   2015-04-17 15:57:00
直接打給付訴訟可以嗎?這應該是bot吧..哈
作者: stonecold25 (Bartista)   2015-04-17 16:00:00
這涉及到禁止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並立理論學說採肯定說,所以拆除僅為契約內容之觀念通知實務採否定說,所以是行政處分,可以訴願
作者: f22 (天道劍邪)   2015-04-17 17:53:00
鏘師特見不能不會啊~~~
作者: Jeffery71 (南風)   2015-04-17 18:34:00
解實例要先看法規,促參法是可要求定期改善,而非拆除處分。
作者: stonecold25 (Bartista)   2015-04-17 19:05:00
北市如果要拆,代表北市認為解除契約了因為他非行政處分,遠雄應該是打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存在之訴吧還是現在先提起預防的不作為訴訟
作者: herbert1202 (路人)   2015-04-17 19:13:00
台大林明鏘老師的說法,也是站在兩行為不併立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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