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民法申論題學說爭議問題

作者: yitetsai (yite)   2014-09-08 08:25:55
請問各位國考高手一個民法申論問題
就是如果民法申論遇到學說爭議時
處了把甲說和乙說的學說寫完後
是否後續要寫上自己的看法或覺得哪個較好?甚至覺得哪個較不好?
寫了之後分數上是否會加分?
或者只要學說爭議寫完即可?
如果要寫前面稱自己的稱呼要寫
管見認為?或吾人?還是有更好的稱呼?
不好意思一次問那麼多問題,謝謝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9-08 10:24:00
也有人說「本人、本文、學生」可以,但我個人是覺得「學生」也怪怪的,又不是科舉時代。以前都叫人寫「管見」,但也有老師表示這有點怪怪的。標準答案的爭點寫多少,基本分數就多少。但不要自己亂掰學說,考生的分數可能會因此而遭受不利益的。
作者: clarinaser (康瑞斯)   2014-09-08 10:46:00
如果有兩說 我會分下一段 然後寫上述兩說,以某說為宜,基於......把管見,學生那些閃掉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4-09-08 10:47:00
我都是 有認為XXXXXX;為管見認為應該OOOOO這樣就把兩說寫完了....惟管見但基本上我寫字很慢 都寫不到兩說...通常都直接判決號碼加上結論 就結束一題這樣
作者: dennick1011 (跌股都不跌股了~)   2014-09-08 10:50:00
當然是寡人以為才有霸氣
作者: shernway (十八尖山田哲人)   2014-09-08 10:51:00
本座認為
作者: care830331 (CARE)   2014-09-08 10:57:00
本席認為xDDD
作者: louis123321 (沈胖胖)   2014-09-08 10:59:00
朕以為 本宮以為 本魯以為
作者: dennick1011 (跌股都不跌股了~)   2014-09-08 11:16:00
臣妾以為...
作者: misheng   2014-09-08 11:17:00
L(^o^)」朕知道啦!
作者: shernway (十八尖山田哲人)   2014-09-08 11:34:00
哥覺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9-08 12:08:00
雨八
作者: albear (鐵雄)   2014-09-08 12:28:00
有老師說盡不要用本文以為,因為又不是在寫文章,學生以為似乎就可以了
作者: guitarvolley (笑點低)   2014-09-08 13:40:00
羅列兩說一定要採一說作結,或是就二說分別情形涵攝作結,不能只有列出來採其中一說最好寫理由,有餘力再批評另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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