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問有關插入語的問題
因為我一直無法駕馭插入語,偏偏手上的文法書又沒專門剖析其用法,
所以我就直接在網路上找文法教學,結果找到這篇文章
https://www.epochtimes.com/b5/5/6/10/n951533.htm
沒想到大紀元不只有新聞網站,它們的教學還滿有條理、有系統的…
只是看到他說插入語可以是不定詞的時候,我就有些疑惑…
印象中從沒看過 S, to V, V +... 的句型,
只是若按上述句型隨便寫個句子餵給文法檢查器卻會通過檢查,令我有些意外。
請問這篇的說法是對的嗎? 不定詞可以作為插入語?
是不是合規矩但通常大多不會這樣表達?
最後,我當然也不是只看這篇學文法,後來我看以下教學也說不定詞可以作插入詞,
http://en-grammar.xiao84.com/201707/29194.html
但他的範例是: To be frank, I don't like him.
看完我就有點傻住了…
如果就插入語的功能──用於補述主詞,省略不影響文義──來看,
To be frank 是可以視為插入語沒錯,但是放在主要句子前面那還算「插入」嗎?
請問這類型的句子是否算插入語?
謝謝大家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