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上班不到五天離職被要求交接……

作者: ooo520 (警察世家)   2018-11-04 00:29:14
找到一個工作
上班天數星期一~星期五中午
因新加盟店家,其中一天到總公司上課,實際進公司天數三天半
星期五中午口頭告知離職,被告知要有責任心,要等請到新人來後 辦交接要一個月……
我回覆法規未滿三個月可以當天提出當天離職……於是被告知公司事務出去說出去討論…

我不解心想任何公司機密也沒機密可讓我再這四天半了解透透出去告知……則回答而關於
公司任何事我都沒提過,我說的只是自己的福利,這點不能跟家人朋友聊?
結果老闆們,星期五中午要求對帳後即可離職……因為不用教我太多了
但是!!!要求我星期一要去教新人,他們盡量讓我在一天內完成
星期一過去教導時間等他們給我回覆,基本上等早上清潔完後再過去
當下聽老闆意思,星期一交接教導是我的義務,不算薪的感覺
還理直氣壯 他們特別給我到總店上課一天!!!所以我要負責教那天的講義課程
請問因為上總店課程一天
星期一去辦交接是義務嗎?
上班時告知月底剩幾天,那幾天上班先不打卡,實際打卡從11月開始……
關於薪資是怎麼計算呢?
底薪-休假日*上班日?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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