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競選服務處違法

作者: orangeemwsdj (夏雨櫻)   2018-10-09 13:27:06
人生第一次在競選服務處上班,也是人生首次被解雇,真的是學到了一個經驗。
當初上班前都說好了,月薪25k、月休8天、一天上7小時,保險與餐費由雇主吸收,但越接
近選舉日,在9月底被告知強制禁假,天天都要上班,平常甚至也要加班,但有說會給予「
加班費」,直到這個月拿到拖欠的薪資(5號領薪沒給,7號才要到錢)發現加班費有短少,
詢問發薪人員已讀無回應,因此告知了自己的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與應領金額(勞基法一例一
休),在這期間其他同事也有反應加班費短少問題,結果發薪人員告知主管後,但只有我被

進去「約談」,但說穿了,是被叫進去臭罵一頓。
主管是候選人的姐姐,大小事幾乎都是他處理,而且他也當過區長,候選人本身也是律師,
家族不外乎是律師或法官,卻還是知法犯法…
說他們不是一般公司,不能用勞基法下去算加班費,還說我愛計較,連晚下班半小時也跟他
要錢,說如果要照勞基法的話,叫我把欠他的每日1小時工資(因我上班時間是7小時)及服
務處吸收的保險費與餐費還給他,還說我跟他討加班費讓他對我很失望,所以他要解雇我,
當下就叫我隔天不用去上班了,其他同事由於有強大靠山,因此被解雇的只有我這隻小蝦米
………
由於沒有任何證據,無錄音錄影,也沒有打卡紀錄只有用手寫的上下班簽到紀錄,也沒有任
何薪資明細,只有一張便條紙寫著該月實領金額而已…
人生首次遇到這種「慣老闆」希望這位台南某市議員參選人不會當選,否則只是讓他們家更
加作威作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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