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下班途中被撞死 算職災理賠71萬

作者: lvprada (敗家)   2016-04-20 10:09:56
李姓勞工下班途中車禍身亡,車禍鑑定報告認定李男闖紅燈,勞保局依「普通事故」致死
核發30個月遺屬津貼53萬多元,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推翻李男闖紅燈肇事的鑑定報告
,判勞保局應按「職業災害」致死給付40個月遺屬津貼,須補發17萬餘元給李男遺屬,可
上訴。
25歲李男1年多前下班騎機車回家途中,在潮州鎮太平路與西外環道路口與女騎士發生碰
撞,李男傷重不治,根據公路總局行車事故鑑定報告指出,李男闖紅燈是肇事原因,勞保
局於是依照「普通事故」致死相關規定,給付死者家屬李男生前投保薪資30個月的遺屬津
貼53萬3220元;但死者家屬對勞保理賠認定標準存有疑義,遂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詢問車禍當事人、目擊者並檢視2部機車碰撞地點、擦痕等跡證後,認為原車禍鑑定
報告存有許多疑點,於是委託成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所重新調查,認定李男是在號誌
變換後進入路口,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推翻了李男「闖紅燈」的事證,並獲得法官
採信。
法官推翻鑑定 補發津貼
李男有沒有「闖紅燈」攸關勞保理賠金額多寡,法官認為最新的車禍鑑定報告說明李男並
非違規闖紅燈肇事,李男下班途中車禍身亡,應符合勞保「職業災害」致死理賠要件,勞
保局須核發投保薪資40個月的遺屬津貼71萬960元,扣除已給付的部分,勞保局應補發17
萬7740元給李男家屬。
勞保事故範圍包括「普通事故」及「職業災害」,為加強對勞工的保護,政府將勞工無法
避免的「通勤」風險納入職災範圍,勞工若因通勤造成傷亡,在特定範圍及要件下可依「
職業災害」請領勞保相關補助。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無照駕駛、闖紅燈、酒駕、
飆車等行為所造成的通勤傷害,不得視為職業傷害。
李男下班途中車禍身亡,原車禍鑑定報告認定肇因是「闖紅燈」,所以不能視為職災致死
,除非法院最後裁定李男符合職災要件,否則勞保局只能依「普通事故」致死規定辦理勞
保相關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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