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請益] 沒借錢,但簽了本票…

作者: gmyf2000 (streaker)   2015-02-01 16:56:23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Kp9p-XM ]
作者: wyler (wyler) 看板: LAW
標題: [請益] 沒借錢,但簽了本票…
時間: Sat Jan 31 17:14:35 2015
各位鄉民大大、律師先進好
本魯遇到一個狀況
是當初任職於某家設計公司
到職時
公司給我簽一張合約及一張本票
內容大概是說要保證任職滿一年
但並無借貸關係
一年多後,我提了離職,老闆也答應了
本魯卻沒將票取回
離職隔一年多後的現在
收到了法院裁定本票的通知書
不曉得後續我該怎麼處理呢?? 只能認命付錢嗎...
作者: marlborofish (郭瑜大超人)   2014-01-31 18:04:00
找個律師告你老闆我有認識還蠻不錯的律師有需要可私信
作者: gmyf2000 (streaker)   2014-01-31 18:07:00
你簽的合約與本票具體內容是?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4-01-31 19:12:00
20日內以書面向法院提出異議,不計格式,說明你要異議即可之後會自動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到法庭實話實說,要你老闆証明有付錢,告訴法官你没拿到錢,及簽本票的用意
作者: jason7223 (J)   2014-01-31 19:22:00
老闆應該是主張工作擔保而非借貸
作者: koala945 (無尾熊)   2014-01-31 19:23:00
如果本票金額<5萬元,不要找律師,直接把$給你老闆還省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1-31 20:34:00
要告也很難告起..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本票是合約的擔保?合約上有寫嗎? 就算有寫..你手上還有合約嗎..?如果金額不大 老板就說是私人借貸 很難推翻的..畢竟本票本身的效力就很大如果金額不大真的建議花錢買個教訓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01-31 20:49:00
首先 這是本裁 不是支付命令 所以沒有異議就進入訴訟的問題再來 如果老闆主張私人借貸 那他還要證明有交付款項給你才行縱然是工作擔保 那要看主張的是損害賠償還是懲罰性違約金不太一定所以本票效力雖然很大 但也只有執行力的問題 要推翻其實不會很困難 看你合約怎麼寫的再說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1-31 21:01:00
我以為這裡律師很多。你要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原因關係的舉證責任在你。不要問了就跑,快針對大家的疑點回答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1-31 21:20:00
本票本身就是最好的證明力 老板根本沒必要多舉證什麼..你要說本票的債權不存在是你必須舉證..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01-31 21:29:00
對消極事實負舉證責任????樓上的論點依據是什麼??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1-31 21:34:00
...你知道什麼是本票嗎?他說的是本票 不是支票本票單獨就可以做為強制執行的依據了喔
作者: YAHQQ (啞虎)   2014-01-31 21:42:00
雞同鴨講 現在是討論本票債權不存在 你跟我說可以作本票裁定幹嘛?那只有執行力又沒有既判力 沒有實質確定的效果 能作本票裁定跟由誰舉證票據債務不存在是一點關係都沒有補充一下 我是針對消費借貸的情況作補充 不是推翻票據無因性理論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1-31 22:08:00
現在應該是原PO要證明債權不存在吧?就跟A手上握有一張有B簽名的借據 那麼要證明債權不存在的是B 可不是拿的出借據的A啊..更何況 票據無因性 老板根本沒必要去舉證債權存在與否
作者: gmyf2000 (streaker)   2014-01-31 22:49:00
是否可以找當初了解情況的同事,證明本票並非借貸關係,而是重回工作岡位,必須做滿一年的憑據,我想如果可以找昔日同事出庭做證,應該會贏。
作者: coffeeboy37 (小貴)   2014-02-01 03:48:00
直接前後手就票據原因行為之抗辯並不會切斷。另外,消費借貸契約屬要物契約,債權人須證明有給付借款,單憑借據是不夠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2-01 10:10:00
一樓喔………⊙_⊙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4-02-01 11:58:00
非訟195。
作者: volkov (官腔翻譯社)   2015-02-10 01:36:00
找律師對抗他們吧剛好我就是法律版那些人在寫什麼碗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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