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
假設你要從台北搭高鐵去台中,高鐵票價原價700元,但統一為了慶祝總冠軍,
推出一個喝統一高鐵牛乳,憑發票去買高鐵票就打8折還送你安心亞海報的活動,
所以你就已經先買好了一張560元的高鐵票要去台中。
結果出發的當天,你走在路上被一個人撞到...
當你到達高鐵站時,才發現原來那一撞,也許是撞你的人把你口袋裡的高鐵票幹走了,
又或許是因為那一撞不小心把你的車票撞到地上你也沒看到
總之你在台中的行程都安排好了,你勢必要趕快再去買一張原價700元的高鐵票去台中。
問題:你走在路上那一撞,請問讓你損失了多少?
選項1:損失560元,有什麼好講的,因為被幹走或不見的那張票成交價格就是560元。
選項2:損失700元,因為如果沒有那一撞,損失是0,但因為那一撞,害你要多花700元。
選項3:以上皆非
不知大家對個問題的看法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