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民主國家對反民主嚴厲懲罰

作者: AlisaRein (AlisaR)   2021-02-11 07:33:35
讓我們看一下希特勒是怎麼幹的
首先,成為德國總理(1933藉由選舉)
當時是 納粹最大黨 34%
德國社會民主黨第二 20%
共產黨第三 17%
希特勒想要修憲(需要2/3 國會才生效)拿到授權法可以任意訂法律
然后其他兩黨不同意。於是希特勒解散國會重新選舉
到目前為止還算正規
接下來怎麼玩的?
先是衝鋒隊暴力攻擊德共黨和社民黨
其他黨的也被衝鋒隊暴力干擾
1933年2月27日,國會大廈縱火事件爆發
希特勒嫁禍給共產黨,宣稱是共產黨要暴力革命威脅德國民主
興登堡被迫簽署《國會縱火法令》,隨及鎮壓共黨並宣佈為非法組織
投票當日
50,000名衝鋒隊、親衛隊和鋼盔前線士兵聯盟成員被任命為輔警,即所謂的協助警察進行監
票行為
共黨的81席被宣告非法且不補選
社民黨的議員被威脅和恐嚇
人家怎麼玩的,一連串下來
希特勒不是乖乖地遵守法律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1-02-11 08:02:00
1932 33年的發展已經失控了 法院根本沒有介入的可能性1930年興登堡介入內閣組成 就埋下了一顆未爆彈
作者: AlisaRein (AlisaR)   2021-02-11 08:24:00
如果考量到時代背景了話,1929爆發經濟大恐慌,威瑪政府威信掃地什麼防衛性民主根本無法阻止#1AgZFoRR (historia)按照這篇來說經濟大恐慌爆發後的威瑪內閣更換頻繁
作者: savvik (Essay)   2021-02-11 09:32:00
法院也要本身保持無色彩才有意義,否則是一樣結果法律人就可以躲過希特勒式的做法嘛?只能說笑止千萬防衛性民主的迷思是以為希特勒奪權時法律人可以擋的住所以不就一堆憂國騎士團等級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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