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推薦台北的離婚律師

作者: eedavid (David)   2018-11-29 14:28:29
看起來有兩個主軸
1. 怕孩子被帶走不帶回來,雖然不是不可能,但想這麼多只會折磨自己
假設對方是正常人(沒有偏激個性等),孩子還是要上學或是有自己熟悉睡覺的地方吧
就算離了婚,孩子都還是有可能被對方在探視
時候帶走,沒有依約定時間回來之類的事情
2. 只要雙方約定好的協議,在沒有違反善良風俗等違法的狀況下,都是有法律效益的
談好就好,就像買賣契約,買家和賣家同意後即生效益,至於之後誰違約,
除了根據契約內容處理外,雙方沒法解決,爭執大多還是透過司法來解決
如果不想離婚,分居也是一種方法,失和的夫妻硬要住在一起,有時更增彼此痛苦,
也無法好好思考未來(理智線常斷掉這樣),而適時的分開,
反倒有助於感情的修復與維繫,或是以較好的形式離婚。
※ 引述《happymom (新生活)》之銘言:
: ※ 引述《happymom (新生活)》之銘言:
: : 跟先生想協議離婚,但對於探視時間跟扶養費都談不攏。我跟他互動會氣到發抖睡不著
: 。
: : 想委任律師去跟他談。麻煩可以站內信推薦我。之前有去議員那邊的法律諮詢,那位律
: 師
: : 開價從擬協議書到找對方談(不知道是只談一次還是負責談好),五萬元。算公道價嗎
: ?
: : 也想請有經驗的人給我些建議,如何找到好律師。
: 想用我的文再問,目前我帶小孩出來住,他週末大概只來一個下午看小孩,他一直想要週
: 末能帶小孩回家(可以不住),但我很怕沒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他把小孩帶走就不帶回
: 來了。
: 那要簽有法律效益的協議就只能簽離婚協議書了嗎。還是我們可以打一份分居協議。明訂
: 撫養費及探視時間方式那樣。還是我該去問律師呢?
作者: happymom (新生活)   2018-11-30 12:04:00
感謝建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