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爭監護權所需條件

作者: joker6 (早睡早起:))   2017-02-14 10:45:09
本來要推文的,
但是因為內容太多還是開篇文章寫得好。
Q:要提的訴訟內容是?
聲請改定監護權及主要照顧者,法院會一併酌定對方的探視時間。
Q:爭監護權的要件?
其實根本沒有要件,只要你是爸媽沒有自己放棄,就可以爭取,
只是某些條件會讓你比較有利,例如:孩子居家生活環境、自己的健康、經濟狀況、家
庭支持系統、監護動機及意願、家庭成員互動、教育理念及規劃、對方的家暴前科、陪
伴孩子的時間、被監護人即子女之意願(子女意願會非常重要,所以平常就要跟小孩子
感情好)等等。
Q:法院判斷方式?
法院遇到改定監護權的案件,通常會有調解程序,看看雙方是否有調解的可能性,之後
就會派社工去家裡訪視,除了看一下家中環境及父母雙方及晤談外,還會詢問小孩子的
意願等問題,之後會做出報告給法官,而法官除會參考報告內容外,還會叫聲請人提出
相關改定監護的相關證據以作出裁定。
Q:法院判斷的相關原則?
幼兒從母原則、手足同親原則、過去主要照顧者、照顧繼續性、善意父母原則、子女意
願尊重原則。
Q:聲請改定監護的證據?
沒有什麼固定的東西,你就是要把對你有利的證據準備好(例如:收入證明、跟小朋友的
相處狀況照片、生活居住環境),再把對方照顧不周的證據準備好(例如:打傷小朋友的
傷痕照片、驗傷單、經濟狀況調查、身教及言教不當的證明),就可以上法院了。
但要注意:『你所認知準備好的證據』可能不等同我們律師的『準備好』。->這個很重要
Q:你的案件還可以提的其他訴訟?
請求代墊之扶養費(過去小孩子扶養費用的一半)及未來扶養費的酌定。
Q:時間及花費?
時間長久不一定,但至少要四個月以上,看法官及雙方的難纏度,我有調解就調一年多
的(暈),聲請費用1000元。
作者: slpink (pink)   2017-02-14 10:52:00
推,非常清楚。另因目前原原po與小孩仍住夫家,如原原PO要直接攜同小孩另覓他處居住,建議併申請暫時處分,暫定由原原po於訴訟確定前能行使負擔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作者: ariesapril (Fen)   2017-02-15 07:42:00
推專業
作者: indoorsma (宅媽)   2017-02-16 10:42:00
作者: aandy (阿肥)   2017-02-19 20:15:00
你可以找你所在地的地方法院 家事服務中心,進行諮詢及所需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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