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六年,有一子2Y10M,目前懷孕三個月。
和配偶之間的問題已經無解,兩個月來我爸媽找他談、阿姨找他談、甚至我姐妹跟他談,
希望知道他的想法然後明確告訴他我的訴求,要他自己回家自己跟我聊聊。然後他什麼都
沒對我說,到昨天又起衝突,他表示覺得跟他們談只是把一樣的事情再講一遍,沒什麼好
跟我說。問題是他從沒主動跟我說過什麼(這點他無話可說,因為他真的不講就是不講)
總之前因太長了,在此不贅述。
因為2歲兒子是公婆照顧,不管依賴度或經濟,我都搶不到監護權(之前已問過法務相關人
士),所以目前打算協議大的歸他,懷著的這個歸我。
我想請教的是,未出生的孩子問題比較多,協議時我該注意什麼?我目前能想到的譬如若
小孩不幸未來有重大身心傷病,有龐大醫療費時要是否可要求他負擔?(會想到這點是因
為孕期至目前我幾乎每天都在哭,其實自己知道是因為配偶行為引發我憂鬱,很擔心懷著
的小孩以後會過動或自閉)
補充:
1)其實有考慮手術拿掉再離婚,但11W產檢時剛成型的身體一直在動,我真的不忍心殺死
他。
2)請大家不用問為什麼已有問題還要發生性行為;因為愛啊,那時還是相信配偶跟我說對
不起、說他知道錯、說他會改變希望我給他機會補償…是真心的。
已經吵太多次吵到我跟他爸媽都撕破臉,走不回去也走不下去了,所以決定放手。
我自己有工作有存款,沒打算拿他錢房車,唯一想爭取的只有關於孩子的權益。希望有概
念的網友可以提供意見,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