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8

作者: anglesong (小雨)   2025-05-08 10:02:17
問題:
怎麼樣的行為 會構成網路跟蹤或是騷擾 有法律的保護機制嗎
Ai:
構成網路跟蹤或騷擾的行為,通常具備以下特徵:
一、常見構成行為
這些行為若持續反覆、造成被害人心理壓力或恐懼,可能構成犯罪:
1. 不當通訊
‧ 不斷傳送私訊、簡訊、Email、留言,即使對方已表示拒絕。
‧ 利用不同帳號繼續聯繫、假裝是他人與對方互動。
2. 監控與窺探
‧ 利用追蹤帳號、社群媒體偽裝「潛水」查看生活動態。
‧ 追蹤對方打卡、出沒地點,甚至出現在那裡。
3. 散布隱私或誹謗言論
‧ 在網路散佈對方照片、個資、私密訊息。
‧ 張貼惡意中傷、暗示性言論,意圖破壞名聲。
4. 冒名或偽造行為
‧ 假冒對方身份創立帳號。
‧ 偽造對方說話內容或行為進行詐騙或騷擾他人。
5. 性騷擾行為
‧ 傳送不當性暗示文字、圖片、影片。
‧ 對方明確表達不適後仍繼續。
二、法律保護機制(以台灣為例)
1. 《跟蹤騷擾防制法》(2022年施行)
‧ 明確定義**「反覆或持續對特定人進行騷擾行為」**構成犯罪。
‧ 可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 包含「透過網路或其他通訊設備進行觀察、通訊、監控等行為」。
2. 《性騷擾防治法》
‧ 網路上的性言語騷擾、圖片等也可能構成性騷擾。
3. 《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妨害名譽罪》、《妨害秘密罪》
‧ 若有洩露個資、散布謠言、偷拍私密影像,可循相關罪名追訴。
4. 聲請保護令或緊急處置
‧ 若感受重大威脅,可報警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 警方可即時介入調查,甚至要求下架特定內容。
三、簡易判斷原則
是否反覆持續?
是否明知對方不願?
是否造成對方心理不安、困擾或恐懼?
若三者皆是,就可能構成違法。
需要的話,我可以幫你查出你所在地具體的保護機制與通報方式。你最近有遇到讓你感到
不安的狀況嗎?
問題:
網紅提取單一觀眾的言論加以潤飾 二創 有構成騷擾或是違反個人隱私嗎
Ai:
這個問題關鍵在於資訊的來源是否公開、是否具有人身識別性,以及網紅的使用方式是否
帶有攻擊性、貶損性或操弄性。以下為分析:
一、是否構成騷擾或違反個資?
1. 如果觀眾的言論是公開的
例如留言在:
‧ YouTube 公開留言區
‧ IG 貼文留言
‧ PTT、Dcard、Twitter 等公開平台
則 技術上不構成「個人資料的非法蒐集」或「竊取」,因為是公開可取用資訊。
但若網紅帶有以下行為,可能進入灰色地帶或違法風險:
‧ 帶有羞辱、貶低、侮辱語氣的再創作(可能構成公然侮辱、妨害名譽)
‧ 持續多次針對同一個人,讓對方感到壓力或恐懼(可能構成網路騷擾)
‧ 揭露身分或讓他人能輕易推測是誰(可能構成隱私權侵害)
2. 如果是非公開訊息(例如私訊、Email、未經同意的截圖)
‧ 未經當事人同意轉貼或再創作,就有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或侵害隱私權。
‧ 若再創作加入嘲諷、誤導性剪輯等,有機會構成妨害名譽或網路霸凌。
二、是否構成「騷擾」?
以下情境可能構成騷擾:
‧ 一再選定同一觀眾,即使對方已表示不適
‧ 鼓動粉絲攻擊該名觀眾
‧ 利用潤飾或惡搞語氣強化嘲諷、性暗示或貶抑內容
根據台灣《跟蹤騷擾防制法》,如果這些行為具持續性、針對性,並使對方感到心理不安
或恐懼,可能構成跟騷罪。
三、是否為合法的「二創」?
公眾評論二創,理論上受言論自由與合理使用保護,但前提是:
‧ 沒有人身攻擊
‧ 沒有揭露身分
‧ 沒有惡意歪曲原意
‧ 沒有營利利用他人話語作為主素材(除非符合合理使用)
結論:
若該「潤飾」是取自公開評論、無揭露個資、無明顯攻擊性、具評論或創作意圖,則通常
不構成法律問題。
但如果具有針對性羞辱、造成心理壓力、揭露身分、斷章取義歪曲原意或引發輿論攻擊,
就可能構成騷擾、妨害名譽、侵害隱私等法律問題。
你想了解的是對某個特定事件的評估,還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預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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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像covid 又流行起來
昨天下大雨
褲子沒被雨衣遮到被雨淋濕
忍了一下午的濕褲子
加上姿勢不良腰痛
好像被雨涼到了
諸多的不舒服
睡眠亦睡睡醒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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