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CourtBasketB 本月11日裁定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21-08-16 21:41:27
群組長 您好
以下是我的回答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要求傳喚當事人 bobyacool 針對其申訴案 #1X3cF6E7 (CourtBasketB) 之部份主張進
: 行補充答覆。
: 其部份主張摘錄如下:
: I板主已經在7月份的工作報告證實了,分身條款是特別為我而修改的。
: 雖然我早就知道了,但是當下仍有受寵若驚的感覺,畢竟該被認為是我
: 分身的fedirk1741也才留一句話,就讓板主大費周章的修改板規,想辦
: 法入我於罪。板主要修板規處理特定人士在ptt也是常有的事,不過發生
: 在自己身上感覺也是很夢幻,所以我希望I板主可以把分身條款改名成
: bob條款,以紀念這段修法歷史。
: 另外,不少I板主的支持者質問我有什麼不太好說的不能講,其實也沒不能
: 講。I板主在WOW板和八卦板也是頗具盛名,而我剛好也涉足兩板,平常又廣
: 結善緣,加上也在ptt混跡10餘年,自然在各板有一些朋友。而我7月初的時
: 候被I板主問說是不是分身的時候,剛好有透漏給一位WOW板的板友知道,而
: 該位朋友幾天後就說在某特殊看板,看到I板主要查分身的消息,當下我就知
: 道大概被盯上了,7月份的工作報告更證實了此事。
: 請當事人補充下列資訊:
: 1. 根據上訴人 #1X3DDQ7a (NBA) 文章中,確實說明「坦白說b板友您可能忘了本板7/5
: 分身條款的由來實因您而起.而且您是目前唯一尚未被同樣標準禁言的使用者.」,
: 但當時修訂內容僅為增訂分身條款第七條,因此請當事人明確說明其主張中
: 「板主大費周章的修改板規,想辦法入我於罪」的相關事實。
這部份很單純
或許我的用詞比較強烈一點,主要是板主在自己的工作報告裡,說修改板規是因為我的
關係,I板主自承"7/5分身條款的由來是因你而起",應該目前沒板主會承認修改板規是
因為個人吧? 我是因為這句話,才會有以上的回應。
至於有沒有大費周章,可能是主觀看法,或許板主也沒大費周章,用詞太強烈,這部份
我感到很抱歉。
: 2. 當事人於申訴文中主張要求將相關條款以其命名,但此舉並非組務可受理範圍。
: 請當事人即刻起向板務人員提出「把分身條款改名成bob條款」的板務建議文於
: NBA_Picket板,並於板主答覆後,將相關文章代碼作為本案補充資訊。
第二題承第一題,這部分主要是希望板主能看到,因為特定板友而修板規,可以特殊
命名的建議,我也沒希望小組長能處理,單純建議而已。日後有機會會再跟板主於匿
名檢舉板建議,目前就暫時不做處理,這部分請群組長海涵。
: 3. 當事人主張「7月初的時候被I板主問說是不是分身的時候,剛好有透漏給一位WOW板
: 的板友知道,而該位朋友幾天後就說在某特殊看板,看到I板主要查分身的消息..」
: 請當事人提供該名板友相關資訊,以便群組長進行傳喚。
: 並請告知其所謂「某特殊看板」是否為本群組當中之看板,同時說明看板名稱。
: 謝謝。
這說來話長,7月初的時候,我在水桶文跟板主討論了一些板務標準的問題,板主突然就問
我是不是fedirk1741,我就回不是。後來跟一位朋友在討論說我被I板主在板上詢問是否為
f君的分身時,他才跟我透漏說BM板(剛去詢問友人),I板主有詢問分身查詢的問題,時
間在7月初,群組長如果有權限可以看的話,應該可以找到I板主的發言,詳細時間我是忘
了,當初只看了一下,就討論I板主相關的問題,畢竟I板主在我的朋友圈內也是小有名氣
,當時I板主遲遲未發公告要送帳號部,我們就在猜測是資料蒐集不全的關係,所以之後
會再想辦法蒐集更多證據。
接下來,就是現在這篇申訴,板主自承為我修改板規,然後一連串的推理就串起來了,至
於該位友人恕我無法透漏,他也非體育群組之人,該看板我也不確定算不算體育群組的範
圍。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這邊我向I板主致歉,原申訴部份言詞的確過於激進,也受到q小組長
的責難警告,這部分我會深自檢討,也麻煩群組長撥空處理了。
另外,我跟群組長報告一下,因為I板主申訴表示我未照流程逕自上訴到小組長那,我覺得
我需要說明一下,分身申訴會直接到小組長那是因為I板主說分身部份
依板規分身條例及判例 #1WuXxzwH (NBA) 解釋
如兩位非屬分身關係, 請直接透過組務申訴
NBA板會主動假處分解桶直到帳號部結果出爐.
所以我才直接上訴到組務那邊,這樣講我程序不符,我實在有點冤旺...
而其他部份,我在#1X3cl9P- (NBA_Picket)也有申訴啊...並不是不溝通
只是I板主又在#1X3_Zqad (CourtBasketB)說因為我到組務這邊申訴分身導致該篇擱置...
這整個讓我很納悶,因為當初是I板主叫我去跟組務申訴分身,我也只申訴分身的部份,
最後又說我程序不符...這樣不對吧....
請群組長明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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