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CourtBasketB 申訴

作者: RJJ (傳說中的小米)   2018-06-06 05:17:35
※ [本文轉錄自 RJJ 信箱]
作者: hakama99 (雜醬麵)
標題: CourtBasketB 申訴
時間: Tue Jun 5 18:39:45 2018
水桶ID:hakama99
看板:CourtBasketB
文章:#1R48Vo5X
申訴理由:
該版推文後遭到水桶處分
理由為"未經許可發言"
但我翻遍該版板規
都是強調"申訴過程中"不可擅自發言
已經結束的案件並無此規定
請群組長解除水桶
1.申訴案僅得由看板處分案件中權益直接損失之相關人提出,非本人之申訴不予受理。
申訴前請先向板主申訴,對板主的解釋或處理結果仍有疑慮才可在本板提出,
否則視為越級申訴,不予處理。
申訴請勿寄到小組長信箱,在本板提出的才受理。
於本板受水桶處份而無法發文者,請寄信給小組長代為發表,
不得以此為由委托他人代為提出申訴案。
申訴過程中,非該案權益直接相關人不得發表文章或推文,
違者得視情形設水桶或劣文以維護審理秩序。
4.申訴案之審理流程如下:
4.1 申訴案於板上提出後,
由小組長裁定是否受理並說明理由,
申訴案一經受理隨即進入審理程序,
申訴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增加或修改原申訴文件,
如需增列證據文件,須得小組長之同意,
未依規定即自行提出之文件與證據,小組長得不予採用。
4.2 申訴案一經受理後,
申訴者及被申訴之板主僅得應小組長要求,
以Repost方式發表正式文章回答小組長提問,以維護審理程序。
在小組長發問前被申訴之板主無主動說明之義務,
小組長發問後,如無特別聲明,申訴人或板主之回覆每次亦以一篇文章為限。
未經要求之發言,其內容得不予採納,
小組長並得採取有助維護審理秩序之必要行動以制止未經要求之任意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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