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3/23後信件來往

作者: jerry83688 (Ryanmankle)   2018-04-01 23:37:37
※ [本文轉錄自 jerry83688 信箱]
作者: jerry83688 (Ryanmankle)
標題: 補充2
時間: Mon Mar 26 23:35:46 2018
怕之前沒有說清楚,再補一些
描述的部分就是敘述他是隸屬何族群並非形
容某族群如何,但因為會有預設立場問題
所以才不可描述,而縱觀推文,他承認自己
有笑,也和前面機樓推文類似甚至完全相同
所以真要分類的話只能判定他們對二樓推文
或者為LBJ反駁有相同立場,這些都有脈絡
可循,我並沒有明酸暗貶檢舉人和某族群,
我在這推文的所謂不可描述,不是形容某人
某族群如何,只是單純傳達他似乎和前面推
文類似的人(還有完全一樣的)因為立場相同
而可能為同一群,但因為預設立場問題所以
不可描述不可主觀認定,沒有形容上的貶義
更沒有針對他人挑釁,版主不要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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