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Elephants-vincent7977-2017/11/22(S0002)

作者: JoelEmbiid (JoelEmbiid)   2017-11-22 15:12:23
英文板名:Elephants
板主帳號:vincent7977
簡述事由:
於11/20在Elephant #1Q47GzUb 與 #1Q4euDnJ文中推文林○文以及○版主下台,
被V版主以板規C-2判處水桶。
C-2規則為未經同意公佈私人信件、水球、非公開社群資訊或其他未授權私人訊息。
另外V版主還扯到站規,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我認為V版主在NTUfin01版中自介文#18h4O8aN (NTUfin01),
已自行公開vincent7977=林○文,如圖1。
V版主自行公開,並非為非公開也非非經本人公開,以此條例判決,不合邏輯。
且原文中姓名,是在事後V版主刻意刪除。
另外,於#1Q4kVxk8 (Baseball_BM)文中提到,我於早於三月時即有相關違規行為,
但三個月前不判,現在才突然判,是否已經沒有判決之一致性,
以讓V版主高興如何判決就判。
#1Q4kVxk8 (Baseball_BM)且此篇文中,V版無法說服別人認同變跳針,
威嚇難道要使用霸王條款水桶嗎?
認為此版主已不適任。
圖1:https://imgur.com/m1FPsPq.jpg
圖2:https://imgur.com/LDcu5yK.jpg
判決原文:#1Q4hwjcY (Elephants)
溝通原文:#1Q4j_rs5 (Baseball_BM)
#1Q4kVxk8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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