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罷免相關條文修正草案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8-01 10:33:32
這邊進行一點建議,希望群組可以考慮
一、關於罷免告知
主旨:建請要求發起罷免的使用者直接在原看板或組務板發文,明確交代下列事項,完成
   後將該文轉錄至另一個看板(這意味著如果決定先在原看板發文,之後須轉錄至組
   務板備查,反之亦然)。
   (下記兩條線內為與罷免相關的 [報備] 專用範本,需發起人自行複製不含灰字的
    內容;如決定不使用範本,仍應明確記載罷免通知事項)
───────────────────────────────────────
連署看板  :(即對象板主所管理的看板)
欲罷免之板主:
連署文位置 :(請附上 ComGame-New 的文章代碼)
罷免原因  :(請詳述事由,可使用看板文章代碼佐證)
       (如無需要在本文補充,可直接複製 ComGame-New 的五行版本)
截止時間  :(請貼上 ComGame-New 連署文的「連署結束時間」)
其他說明  :(選填,可留空)
*發出後,板主必須在下次上線時,將本文置底、且不得刪除,敬請注意!
───────────────────────────────────────
說明:
參考 #17fVaUft (Buzz_Theater) 第十二項的「發起人資格」部分,因貴群組及轄下小組
不設初步審查機制,為避免想要參與連署之使用者不明所以,希望發起人可以用心地闡明
該板主因何「不當惡行」,而致需要受罷免處置。
二、關於聯名罷免
主旨:
建議群組考慮在修訂時,納入此機制,以便在除了長期未上站的原因之外,能讓其他現任
板主群以「板務受到嚴重延宕」的情況前提下,向小組申請直接免除職務。
說明:
參考 #1SXyHiSA (About_Life) 第二項的「新增/刪除板主」第三點規定:
「看板超過半數的板主同意罷免另一位板主,則無需經連署,可直接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
 請,罷免原因需詳細陳述,由小組長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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