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b_DigiLife 前後小組長拖延申訴案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20-07-11 09:11:11
※ 引述《aarist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之銘言:
: ※ 引述《a3225737 (轟)》之銘言:
: : 我剛去調閱紀錄
: : 才知道案發時間是4/16不是5月底
: : 所以4/16~5/29中間發生什麼事情
: : 我是覺得4月溝通就結束了
: : 到5月底中間完全沒有溝通紀錄 (還是沒附?)
: : 應視為雙方溝通已完成
: : 就個人處理經驗來說
: : 很少有使用者會溝通到一段落之後
: : 過一個月又想起來要繼續溝通
: : 跟常理有違(除非雙方有人這段期間都沒上站那另當別論)
: : 故應以逾時申訴作結
: 群組長 你這樣回復
: 我也不知道要怎答辯
: 若溝通完成 還會有申訴的動作嗎
: 我那是"第二次上訴"
: 總得在附上前後的溝通記錄吧
我認為不合理
如果有使用者來不及提出申訴案
用"第二次上訴"延長溝通時間
這樣申訴期限形同虛設
: 不過我還真的和你說 有段期間
: 我真的都沒上站
如果你這段期間完全沒上站
或者是上站次數小於3次好了
我就同意你"第二次上訴"
前提是你本人得同意我向站長調閱你的上站紀錄以供佐證
若無,我傾向不同意你所謂的"第二次上訴"
: 小組長隔了3~6個月都沒判決出來
: 難道就不有違常理嗎
: 的確是不用和申訴人告知
: 既然L小組長的假單 看不出緊急狀況
: 那為何就不能在規定期內 完成小組長該做的版務
: 完成本人的判決呢
: 那從我提出申訴到L小組長提出假條的期間
: 他還承諾要做出判決
: 到底算啥呢
看不出緊急狀況不代表一定不緊急阿
況且這裡說實在只是一個論壇
任何使用者沒有義務把自己個人身體狀況交代得一清二楚
一個已上站3700次的使用者
還是當了超過10年的小組長
突然超過4個月沒上站
合理判斷事情有其嚴重性不是嗎
難道要把他就診紀錄搬出來,你才要相信
當然,你要說我猜測也可以,因為我也沒證據
只是就我於本站相關處理經驗之推斷
但是站在申訴者立場來說
也許你的申訴權益因為小組長個人因為損失了
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
我想本站也無法給予你合理的補償
畢竟這件事情前面卡一個你所謂的"第二次上訴"
程序上是否合理還未完全明朗
: 這不是拖延 那啥叫拖延呢
: 還是現在都是悶著頭不說話 也不回信 兼 說話不算話嗎
: 再者
: 希望群組長可在好好查看本人申訴案的內容
: 版主自己說 "不問 賭到可以賣的就沒事"
: https://upload.cc/i1/2019/06/12/jrMhGZ.jpg
: 早在先前就在板上販售過此類商品 都已經過了許久
: 那這不叫沒事 那啥叫沒事
: 才反過來說不能販售
: 再加重本人的水桶日期
: 此類物件版規也沒規定不能販售
: 全憑版主一人說了算 也不修訂版規來明定
: 那請教群組長 上面的物件 當下沒被判退
: 依照你上面的說法 經過半年版主都沒說話
: 怎就沒被視為 "認定可販售"
: 過了一年以上 版主還能反水桶
: 小組長半年沒處理申訴案 不見處分
: 而今群組長你回去查看本人的前後時間點 "只是一個月"沒溝通的紀錄
: 就判定逾時申訴作結
: 還沒任何版規的依據
: 唉
: 小組長沒按時判決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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