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b_DigiLife 前後小組長拖延申訴案

作者: aarist (arist要拖到下個星期)不])   2020-07-05 14:01:49
※ 引述《a3225737 (轟)》之銘言:
: 我剛去調閱紀錄
: 才知道案發時間是4/16不是5月底
: 所以4/16~5/29中間發生什麼事情
: 我是覺得4月溝通就結束了
: 到5月底中間完全沒有溝通紀錄 (還是沒附?)
: 應視為雙方溝通已完成
: 就個人處理經驗來說
: 很少有使用者會溝通到一段落之後
: 過一個月又想起來要繼續溝通
: 跟常理有違(除非雙方有人這段期間都沒上站那另當別論)
: 故應以逾時申訴作結
群組長 你這樣回復
我也不知道要怎答辯
若溝通完成 還會有申訴的動作嗎
我那是"第二次上訴"
總得在附上前後的溝通記錄吧
不過我還真的和你說 有段期間
我真的都沒上站
小組長隔了3~6個月都沒判決出來
難道就不有違常理嗎
的確是不用和申訴人告知
既然L小組長的假單 看不出緊急狀況
那為何就不能在規定期內 完成小組長該做的版務
完成本人的判決呢
那從我提出申訴到L小組長提出假條的期間
他還承諾要做出判決
到底算啥呢
這不是拖延 那啥叫拖延呢
還是現在都是悶著頭不說話 也不回信 兼 說話不算話嗎
再者
希望群組長可在好好查看本人申訴案的內容
版主自己說 "不問 賭到可以賣的就沒事"
https://upload.cc/i1/2019/06/12/jrMhGZ.jpg
早在先前就在板上販售過此類商品 都已經過了許久
那這不叫沒事 那啥叫沒事
才反過來說不能販售
再加重本人的水桶日期
此類物件版規也沒規定不能販售
全憑版主一人說了算 也不修訂版規來明定
那請教群組長 上面的物件 當下沒被判退
依照你上面的說法 經過半年版主都沒說話
怎就沒被視為 "認定可販售"
過了一年以上 版主還能反水桶
小組長半年沒處理申訴案 不見處分
而今群組長你回去查看本人的前後時間點 "只是一個月"沒溝通的紀錄
就判定逾時申訴作結
還沒任何版規的依據

小組長沒按時判決申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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