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13] 跟小組組務溝通信件4

作者: joe09 (你先上我殿後)   2017-11-28 05:35:28
※ [本文轉錄自 joe09 信箱]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標題: Re: 我申訴mobilecomm版主不公一事
時間: Mon Oct 23 00:10:13 2017
你好像從頭到尾都誤會了喔
申訴只針對單一案件作討論,所以單就你的案件小組裁決是否合理
有板的執法標準不一,那應該是走檢舉途徑
實務上板主也不太可能每篇都去調修文紀錄,如果那篇的原始紀錄沒被檢舉
板主也不太可能知道曾經有過什麼內容
你的文章是有被備份檢舉過,沒辦法推論出kblover板主有刻意標準不一之情況
※ 引述《joe09 (你先上我殿後)》之銘言:
: 我剛剛有看了一下組務版的版規
: 是可以申訴(檢舉)版主不是嗎?
: 所以我這是申訴(檢舉)版主,對違規文章標準不一而我
: 我認為是屬於針對性或喜好而水桶我,而非單看板規。
: 對他的水桶我提出申訴,如果以你的看法確實是標準不一
: 那這就成立我對他的申訴跟檢舉不是嗎? 如果也認為他標準不一
: 也該撤銷我的水桶,而不是再去水桶我舉例版友不是嗎?
: 因為水桶該版違規者是我申訴檢舉的版主權責不是嗎?
: 而組務是針對他的執法做是否有不同或不正當性來做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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