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基督頂替律法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9-03 11:31:41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單純回應標題「基督頂替律法」
: 頂替這動詞用的對嗎?
: 馬太福音:
: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 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 所以,成全≠頂替,應該換個動詞比較不會有誤解。
: 又或者應該說「耶穌頂替了你的死罪」,他是來成全而非取而代之。
: 而「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 「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
: 這句話在現代的引申會是什麼呢?
: 肯定不是成天想著其他僅遵一般律法的教派弟兄有沒有割包皮吧?
: 就算現代人都是沒辦法百分百遵行律法的,主內還是要努力,並且互相提醒才對。
: 作不到或礙難辦到的,耶穌替你成全了,但那些你作得到的,為什麼不作呢?
: 總不是人家在規勸世人反姦淫盜竊,扛精一句「你先割了包皮再來教訓人」,
: 就能帶來什麼良性循環吧。
風大你好,你說的成全那面是對的
不過那並不是我們用頂替一詞的根據。
如果只有那一節,那就是基督成全律法。
1.頂替由來
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 加拉
太書 3:23
但信仰既然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兒童導師的手下了, 加拉太書 3:25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作奴僕。 加拉太書 4:8
這節說從前我們在律法之下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轉向那軟弱乏用的蒙學,情願重新
再給它們作奴僕? 加拉太書 4:9
保羅直接把律法評為軟弱的蒙學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另一面卻在其上引進更美的盼望,藉此我們可以親近神。 希伯
來書 7:19
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帶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 加拉太書
3:24
簡單說,基督來到後,我們就不在蒙學之下。
比如愛神愛人,當然是好的。但這不能改變人內裡所是,也軟弱無力。
比方墨家兼愛,證嚴大愛,儒家仁愛
都是好的,但人是敗壞的。
而基督是賜生命的,是愛的實際。
祂來了,使我們有真正的「素質」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哥林多後書 3:17
所以這就是基督頂替律法。
基督是全備自由完整真正的律法。
不再是字面的律法,這內住的保惠師(基督自己)在我們裡面教導我們該如何行。
不再是外面的「字句」
而是裡面的「生命」
這不是說外面字句不好,而是強調神所賜的是要我們裡面「變化」
做得到當然去做沒有問題。
沒有人說就不要認真上班,幫助弱小。
而是越過越多實際增加。(正確方向的問題)
舉個例子,讀書不要猜題,而是要理解。
但也不是說猜題就完全不對,但理解才是方向。
還沒理解的部分自然先猜題。
但方向總是往理解前進是正確方向。
學習心思置於靈是正確方向。
真善>>>>>>>>>人的善>>人的惡
而論到守律法
保羅在加拉太書說的是很清楚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轉向那軟弱乏用的蒙學,情願重新
再給它們作奴僕? 加拉太書 4:9
這個蒙學,指的是「整套守律法」
與憑那靈,就是相對的(所以才用頂替)
這些都是寓意: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個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 加拉太
書 4:24
這夏甲就是在亞拉伯的西乃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耶路撒冷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
僕的。 加拉太書 4:25
整套律法,都是奴僕,妾。
目的是為引我們歸向基督,基督既已到了。
我們就不在律法以下了。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住,不要再受奴役的軛挾制。 加拉太
書 5:1
這就是指還在字句遵守任何一條律法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效力;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纔有效力。 加
拉太書 5:6
這是新約的路,
我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 加拉太書 5:16
同時這樣做,也真正滿足了律法
因為全律法都在“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一句話之內,得以完全了。 加拉太書 5:14
因為基督就是律法的實際
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著義。 羅馬書 10:4
當然你要用規勸角度來看。
天然善總比天然惡好
認真過好每一天生活,勸人為善等等
這都是世人好人的觀念。
(不從聖經角度看,總比為惡好)
然而不是聖經真正要表達神人的觀念。
使你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 以弗所書 3:19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9-03 11:46:00
不覺得保羅有貶抑律法的意思,而是討厭儀式主義而且再怎麼樣,耶穌說的你要擺在保羅的話前面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1:52:00
約翰福音講的就是要遵行神的旨意,就是耶穌對律法的詮釋。真要說的話,是耶穌對於律法的詮釋,取代了當時猶太教的律法詮釋。律法是一樣的,但詮釋變化了。而那個詮釋透過聖靈繼續在基督徒中傳遞(約14-16),無論是透過宗徒統續,或是新教的唯獨聖經/人人皆祭司。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8-09-03 11:56:00
約6:29這句與律法並無直接關係而是圍繞在信基督的核心概念有沒有其他引申或連結的經文?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2:03:00
約6那段要看上下文,我上次引過了#1RUQnoIi ,要看6:45跟7:14-17的對照。信基督,是信「基督的教訓」;信基督的教訓,才是信基督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9-03 12:09:00
"信基督 = 信「基督的教訓」",th又再發明奇怪的等價語句了。信的對象是必須有位格的,「教訓」哪來的位格,亂等號一通、整天胡扯。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2:21:00
基督就是道,就是箴8的智慧;基督教的真理、智慧,是有位格的,sCH搞不懂基督教的ABC,請再努力學習。約14:15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然後信的對象,本來就未必有位格,信一個信念、一個價值、一個體系...,都可以是信。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9-03 12:30:00
胡扯一個A然後必須再胡扯一個B來自圓其說,原來這就是th的基督教ABC..我真的學習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9-03 12:31:00
呵呵,昨天用了屏蔽功能不錯,都不必看th又胡扯什麼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9-03 12:32:00
(・∀・)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2:33:00
原來sCH不知道耶穌是道、是智慧,然後道跟智慧是有位格的。不愧是否定唯獨聖經的四人幫大將。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9-03 12:37:00
我只知道th胡扯的聖經詮釋都不可信,小心被荼毒。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2:38:00
所以sCH認為耶穌不是道、不是智慧,道是沒有位格的囉。慢慢地,sCH的偏差本質就一步步顯現。讓我們看下去~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9-03 12:40:00
現在不只會胡扯還會編劇了 ('・ω・')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2:41:00
反正sCH講空話最會,就事論事的論述就逃避到底。因為他一論述就破功,怕了。律法的完成,卻是到天地的廢去仍長存;pin講的像完成就可以退場了XD律法不再是基督徒以上,但是基督徒以下,還是基督徒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只是我們靠聖靈來領受聖經中主的教訓。安息日本是為了人而設立的,律法就是這個概念。一 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辖。二 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受一切人管辖。基督徒是律法的主,也是律法的僕;但這是因為我們透過信與基督連結,我們的主就是基督,律法是我們手下的業務。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9-03 13:01:00
@wind #1RRi_qh5 (Christianity)阿杯這篇也很不錯,可多了解。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9-03 13:13:00
他那篇還是片面地講保羅,沒有談如何與耶穌教訓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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