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用律法主義的態度揪出律法主義?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23 08:17:31
A說:B說了XXX,所以你是伯拉糾;
A說:B說了OOO,所以你是律法主義。
不論B到底是不是律法主義,
但A的態度就是律法主義的。
而律法主義的定義是「靠恩典以外的東西得救」,
故指責B是律法主義,就是指責B不靠基督恩典,或者不單靠基督恩典,
這便有B不得救的問題。
故A的意思是說,你不能說/做XXX、OOO,
否則你不得救或你是否得救蒙上陰影(X端恐怕難得救)。
那麼A的態度就符合律法主義,因為他要求B在得救問題上,
需要符合某些外添於對耶穌基督信心的「教條」。
當然A可以辯稱那些「教條」是出於聖經、出於正統;
但B認為的OOO、XXX,也是出於聖經、出於正統。
所以假設B有問題,那麼A是同罪;
若B沒問題,那麼A就是用律法主義的態度在對待不是律法主義的B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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