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律法主義為何被反對

作者: pinjose (jose)   2018-08-22 23:01:36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1174837&language=big5
參考網址↑
現在漸漸有文字獄現象。
不如直接進入兩個主義為何被反對
律法主義
大家都熟悉了,認為人得救要與行為掛勾。
簡單說就是我如果不做xx就不能得救。
當一個人這麼想時,其實他早已得救
他想再做xx都是想靠人的努力換取救恩。
而歷史上,這種想法則是被加爾文他們電爆了。
海量聖經說明救恩是永恆的,是完全出於神恩,不在於人任何努力。
反律主義則是另一個極端
既然救恩永恆,我幹嘛還要遵守任何道德規定呢?
於是衍伸出來放縱生活,而被大肆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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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會放縱所以就不能說救恩是永恆的?要說救恩會因為壞行為失去。
這樣邏輯正確嗎?
當然不正確。
這就像再罪大惡極都可以信主得救
所以為了避免陳進興之類的壞人沒有公義處罰,我們就說救恩是留給好人的?
這都是因為人不了解聖經而有的誤解。
智慧的神難道沒有辦法解決這個問題?
愛與公義如何平衡?
且看聖經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當非律主義認為反正已經得救,幹嘛還要遵守道德時。
我們告訴他們基督徒也是有審判的!!
聖經說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彼得前書 4:17
基督徒到時人人都要在主的審判台前交帳。
你就算覺得你沒有出去信仰,信到底,信到死
仍然還是會到基督審判台前。
審判不過,結果是很悲慘的(但不是失去救恩)
審判過,結果是很爽的,就像科舉中狀元,賽跑拿金牌。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應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哥林多前書 9:24
...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示錄 20:6
所以啊,非律主義者算算吧
人生放縱個幾十年,跟與基督同做王千年榮耀尊貴比。
除此之外,不過關的信徒還有公義懲罰。另外,管教是從今生就有可能有的。(那些放縱
者,其實並沒有比愛神者更喜樂,充實)
哪一個划算?自己想想吧。
因為我算定今時的苦楚,不配與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相比。 羅馬書 8:18
所以,千年國理論完美解決愛與公義問題。
喔喔,還有人要從一些雞毛蒜皮定罪你就是反律啦,反正你支持救恩永恆
(噗呵,支持救恩永恆歷代前輩中槍一地)
好吧,如果反律主義不放縱,那根本沒有理由反對反律主義。
實際上,我們聚會的信徒放縱嗎?
反倪李大將春天親自見證過。
我們中間愛主的信徒很多。
曾說我們是異端的電台親自觀察六年,
結果大為感動公開承認錯了,並且佩服地方召會的實行與成效。
一個可以大量產生愛主,過神人生活的教義,你說它是導致放縱的非律主義??
那真的很無聊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8-23 07:42:00
放縱是跟不信連結在一起,這就是其與不得救連在一起的關鍵。而一堆「哀哭切齒」會所都解成「得救」,那本來彼此的常識就是衝突的。(還有不進天國會所也解成得救)嚴格說來,會所是說那些信了之後背道、放縱、不信的人,是「魂」沒有得救,但也是一時的(千年補習班)。至於TJC,雖然他們有曖昧處,但基本上他們是從「信條」出發,去守。該信條就是他們對於聖經精意的解讀。我認為可以談的是「解讀」,而不用搞什麼律法主義的標籤。如果嚴格遵守信條,就是律法主義,其實會所神學,乃至於所謂「因信稱義」,都是信條,他們也可以是律法主義。問題不是有沒有信條,而是如何對待信條、用什麼生命來守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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