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TJC的基督論符合大公教會的正統嗎?

作者: df31 (DF-31)   2017-12-27 14: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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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引用『安心條款』,謝絕『三尺士萊馬赫』蒞臨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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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文章代碼(AID): #1QGp7qNu (Christianity) 有一段話蠻有意思的:
2.大公教會有異端認定,但是在新教各教派可以隨意認定他派為異端,我們可以認定某些
教派為異端,也可以認定其他教派都是異端,因此這個異端認定可以說毫無意

根據這個觀點,TF把『新教』都於TJC或他本人任何的,在教義上的批判都『四兩撥千斤

的否定掉了。換句話說,只要是『新教』背景的,都不能對TF任何離經叛道的言論進行批
判。這是TF為自己訂立的『免責條款』,當然,這跟TF向來宣揚的『因行為稱義』的精神
再次背道而馳——如果自己講的對,怎麼可能被人家批判呢?被人家批判,不反省,反而
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這種行為就是很卑鄙的。
有鑑於TF認定
1-『新教』沒有資格彼此批判對方為異端,
2- 『大公教會有異端認定』
我把一篇『因行為稱義派』的TF『刻意忽視』的『舊帖』重貼一次,希望TF能夠根據『大
公教會的標準』,證明TJC所謂:『耶穌基督雖有世人的樣式但他的本質和世人的本質是

同的。。。耶穌的人性本質﹝(魂(太十二18「心裏(原文:魂)、體﹞是聖靈。』的正統性

希望向來鼓吹『因行為稱義』的TF,能夠勇敢的『用行為稱義自己』!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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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f31 (DF-31)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情報] TJC基督論
時間Thu Nov 16 08:13:36 2017
TJC的基督論
有鑑於討論會開始觸及TJC的基督論,所以我從TJC轉過來這篇文章,大家可以參考。
TJC名言:『耶穌基督雖有世人的樣式但他的本質和世人的本質是不同的。。。耶穌的人
性本質﹝(魂(太十二18「心裏(原文:魂)、體﹞是聖靈。』並給出五大理由:
1.世人都是罪人;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人
2.世人都有第一次的死;耶穌基督是永生不死的
3.世人都有私慾;基督耶穌沒有私慾
4.耶穌基督是永生不死的所以不須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
5.耶穌基督身體的死和復活只是自己捨去又取回來(約十18)。
仍然,在這裡,TJC對於很多『專門詞彙』並未提出解釋。但是,就字面看,已經是具有
相當濃厚的『亞波里拿流』特徵:將基督區分為兩個部分,一個部分與神同質,一般部分
與人同質。(路德會把這種現象/錯誤稱之為:『在屬性相通上犯了錯誤。』)但是,缺
乏進一步的解釋,也未使用『專業術語』。
當然,這都有賴於『自封TJC全權代表TF』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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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reaforum.net/topic/%E5%9F%BA%E7%9D%A3%E8%AB%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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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耶穌基督雖有世人的樣式但他的本質和世人的本質是不同的】
「『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原文:一個活魂)』;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
的靈
。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
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
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林前十五45-48)。可見,犯罪前的亞當雖稱為神的兒子(路三
38),但本質是屬土,因神賜的靈魂而成為有靈魂的活人,他並不是神親生的,而是神創
造的;但人子耶穌雖也有肉身,卻是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本質乃屬天(靈),因他是
神親生的(聖靈懷胎的)。再者,現在蒙主耶穌拯救的人經主耶穌聖靈的水浸後,已重生為
神的兒子。但重生有一個過程,並不像人子耶穌一懷胎就是神的兒子。也就是說,還要經
過聖靈的更新,才能真正屬靈,表示要到復活成為靈體以前,重生才算完成。也就是說,
復活成為靈體就是神生的(從靈生的就是靈)。「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
活了。正如詩篇第二篇上記着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徒十三33)。「我們旣有
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林前十五49)。
1.世人都是罪人;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人
有罪才有死 ,沒有罪就沒有死。因神的公義,人犯罪必須死(創二 17)。亞
當因違命犯罪所以罪就「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衆人,因為衆
人都犯了罪」(羅五12)。「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這就是
指第一次的死,表示人的生命與生命的源頭(生命之主)隔絕了,就好像樹枝離開樹幹。世
人就如同主所說:「任憑『死人』(第一次死的人)埋葬他們的死人」(路九60)。然而因神
的慈愛,給人留下得救的機會,不願人馬上永死,好像樹枝沒有馬上燒掉一樣。世人都是
罪人,但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人,因不是從夫妻結合所生有罪遺傳的,人除了亞當、夏娃都
是從血氣、情慾、人意生的。耶穌基督卻不是,而是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約壹五18)。人
子耶穌是聖靈(父神)生的,他就是真神本身在肉身的顯現。聖靈會犯罪嗎?神會犯罪嗎?
何為罪?違背神就是罪,然而神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2.世人都有第一次的死;耶穌基督是永生不死的
旣然所有的世人都有罪,也就是都有第一次的死(肉體雖暫未死),因此世人無
法自救及救人。只有全能的神才能親自為童女所生,成為無罪的人,替人死,流血贖罪。
他為了替罪人死必須成為罪人的形狀,然而他的魂體本是無罪的,也就是沒有第一次的死
,所以才能替罪人死。否則和罪人一樣會死的魂體怎麼能替罪人死?所謂不朽的魂體(徒
二27)並不是說他沒有人真實的魂體,而是說世人的魂體是被造的、有罪的,會死(羅五12
,六23);而他所具有之人的魂體是神親生的、無罪的,不會死, 與世人大不相同。人子
耶穌的肉身和我們一樣受時間、空間的限制,但他從天降下卻仍舊在天(約三13)。他無生
之始、命之終(來七3)。他的魂(靈魂原文魂)可下陰間嘗死味後又回來(徒二27、31);他
說死後三天要復活,事就這樣成了。可見他是生命之主:「他旣按着神的定旨先見被交給
人,你們就藉着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
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二23-24)。耶穌基督是生命之主(徒三15),死後照自
己所說的第三天復活。耶穌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
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十17-18)。「然而,叫耶穌
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們心裏的聖
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旣然耶穌基督的靈就是聖靈(見四.),所以
耶穌基督就是自己復活的。
3.世人都有私慾;基督耶穌沒有私慾
人子是獨一真神(造物主)降生成為人,旣成為人,當然具有人性,也就是有人
的知覺、感情和理性,也有肉體的需要和軟弱,但沒有私慾﹝情慾(含性慾)﹞因為只有被
造的才有私慾(勝過私慾才能永生),造物主是絕對大公無私的。基督耶穌他沒有罪,不會
死,也就表示沒有私慾。他若不是因沒有私慾而絕對不可能犯罪,他就不是救主,因神的
救恩必須一定成全,不容許有一絲失敗的可能。有人說耶穌有私慾,但聖經的根據在哪裡
?不過是一種沒有證據的推論罷了。不能「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
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就說他有私慾。他雖有人的魂體,有食、衣、住、行
的需要,也有人的軟弱,會疲倦須休息、睡覺,會哭、會痛、會流血,會憂傷痛苦,也受
過試探、引誘,和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罪。也就是說他的軟弱受試探,和世人不一樣。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
,就生出死來」(雅一14)。耶穌受試探,不是因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而是聖靈允許被
魔鬼試探的(路四1-13),因此不能推論說:他也有私慾的牽引誘惑,但因靠神勝過私慾,
所以才能搭救我們。聖靈允許他被魔鬼試探,是為了代替我們的軟弱(太八17),「他自己
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8)。「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
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
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來二17)「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
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四15)。「沒有犯罪」的原文直譯是:沒有
擁有「罪」(罪名詞)。而彼前二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的「沒有犯罪」
,原文是「不犯罪」(「犯罪」是動詞),與來四15的「沒有罪(罪名詞)」,字面雖不同,
意義卻是一樣的。他「沒有罪」當然「不犯罪」。
如「凡事」指一切都與人相同,就不合理了,因來四15說「與我們一樣,只是
他沒有罪」,既沒有罪,就表示與有罪的我們不一樣了。所以對「凡事」的理解應是如來
四15:「凡事受過試探」,凡事原文也有各種的意思,就是說人子耶穌真是有血有肉,和
我們相同,只是沒有罪 。但卻與我們一樣受過各種試探、苦楚,所以能搭救我們。有人
以為耶穌因成為肉身才能真正體會人的軟弱、痛苦、可憐,其實人是他造的,連人要想甚
麼,他都知道。只是慈悲的神旣然定意救罪人,就必須背負全人類的罪,替他們受過(受
患難,被逼迫、遭毀謗,被責打、背十字架、釘十字架,親嘗死味)。因此他必須成為罪
人的形狀。耶穌說:「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裏去。」門徒說:
「…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問你,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約十六
28-30)。這不朽的魂體竟然心甘情願為罪人受苦難、試探、迫害甚至替死,他的慈愛憐憫
是何等的豐盛,真是奇妙難測的愛!然而這些苦他都勝過了,因父在他裏頭,主耶穌說: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
以 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所以說,人子基督耶穌雖是有血有肉,和我們
相同,但他沒有私慾,顯然與世人的本質不同。
4.世人因有第一次的死所以必須靠主耶穌基督的救贖,也就是藉着重生的洗和聖
靈的更新(多三5)後,就和主耶穌基督不朽的魂體一樣,可由血氣的身體復活成靈性的身
體(林前十五44、49)也就是不受第二次死(永死)的害(啓二11,廿6)。耶穌基督是永生不
死的所以不須藉着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耶穌基督本是永生不朽壞的(徒二30-31、徒十
三33-37)。耶穌基督是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約十二34)「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
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世人都有生之始,命之終,人必須靠主耶穌基督的
救贖才能復活像主永生。
5.有罪的人如以諾、 以利亞者身體都可不死、不朽壞,何況無罪的耶穌基督?
況且耶穌基督再臨時還在世的聖徒身體也都沒有死和朽壞。耶穌基督身體的死和復活只是
自己捨去又取回來(約十18)。他肉身活着時可改變成靈體的形像給最親近的三位使徒看(
太十七1-2,可九2-3,路九28-29)。可見,靈體是耶穌基督的本質,「愛子是那不能看見
之神的像」(西一15),人子是神在肉身的形像。在末日前世人沒有一個人,可以肉體轉為
靈體;然而耶穌卻可以肉體轉為靈體,又轉回肉體,並且是自己轉。這表示耶穌的肉體與
世人的肉體不同質。耶穌雖帶有肉體,那不過是神在肉身的顯現(提前三6)。耶穌的肉身
雖藉馬利亞出生,但其實馬利亞不是他真正的母親。因他本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
之始,無命之終。神本可不經女人直接以肉身顯現,和人住在一起,如麥基洗德,「這麥
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
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
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
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來七1-3)。耶穌既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
生之始,無命之終,何來聖誕節?神故意藉童女而生成帶肉體的人子,乃是表示要生成為
律法下的人,才能以代死,救贖律法下的人,脫離死亡進入永生。神也曾以肉身顯現予亞
伯拉罕,那肉身甚至可以吃東西(創十八1-10)。人不能看見神的面,因為人見神的面不能
存活(出卅三20),神為了讓人看見他的面,必須以異象或肉身顯現予人。神以肉身顯現的
樣式,大致有以上三種。最特別、最奇妙的是,藉童女而生在律法下為人子,乃是要成為
贖罪羔羊,屬靈的大祭司。神以肉身顯現的樣式雖有不同,但本質是一樣的,就是聖靈。
好像金子,無論形態是金塊、金條、金飾,甚至是金元素,本質是一樣的,就是金元素。
總之,【耶穌的人性本質﹝(魂(太十二18「心裏(原文:魂)、體﹞是聖靈;而人的本
質(魂、體)是神從土造成,吹進神的生氣而成,兩者並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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